(五十七)巅峰 (第2/5页)

,拿着铝盆接它的血,看它的翅根握在爸手里,颈提在我手上,想扑想咬,眼睛又散了光。开始烫毛了,我一盆开水下去,把它拔成了没毛的癞皮,你不哭了,就搁那儿望,望啊望,我寻思你想开了,加把劲开了膛,挑了鹅肠出来挤干净,翻了个面,抓盐洗了两道,和心啊肝啊摆一个碗,呈给你看,我还没笑两声呢,你发了疯似的挣开娜姐,差点给我碗撞翻了,吼得跟死了爹妈一样,跑进林子里,害我跟娜姐逮了好半天才给你架回家。晚上,鹅烤熟了,金黄喷香,你还赌气不理我,等娜姐哄着你喂你吃,你才尝了一口,给我摆回好脸色。大抵从那时,本源就注定,你永远没法将我赶超。”

童年的故事,让林思行笑开了怀,笑得比少年时还意气风发:“是啊,你是坨没良心的铁疙瘩,是枚冷血的王八蛋,我比不过,一辈子也比不过,一辈子也学不了。我原来是要学你当头疯狗,思来想去,打算从头来,找个懂事的娃打发打发时间,等养熟了再杀,说不定能讨好讨好咱们的天、钟情神经病的天武大老爷…”

“你怂了,你没那胆量,你狠不下心,你办不到啊,”赵无秋哈了口气,挥挥手,示意过路的人走远点,少来看热闹,“说白了,你是个孬种,起码在本源这块儿啊,就这样了。”

“那也比你强。”

“强?也罢,思行啊,我就教教你,教教你什么叫强,”说话间,赵无秋转回林思行的身前,俯身在他的耳旁,一字一顿地说道,“养熟了杀,那哪儿够啊,你该当着那男娃的面,扒了那女娃的衣,对他说啊,要是不跪着舔你的毛,就把他妹妹正法,正法,正法。等他舔完,马上把那女娃撕成白水鸡,叫他看自个儿的妹子怎么哭、怎么叫,再学学灰都的官,掐着他俩的脖子,叫他俩搅在一块,翻着白眼升上天国,那才叫强,那才叫疯,那才叫狂,那才恰合本源之道啊。”

待他的低语在耳边消散,林思行把眼睛眯成条缝,仰望他身后的夕阳,在那模糊的脸上找到熟悉的疤,轻声地笑了:

“竹子哥,你就他妈该死的呀。”

“是了,我是该死的,”赵无秋捂着鼻子,打了个倦怠的哈欠,抹走那滴该是疲惫送来的泪,再一次伸出手来,“闲也聊了,旧也叙了,是时候走了,给我吧,你的寄托,你的…希望。”

“希望?”托起金芒涌动的黑水晶后,林思行使出全身的力气,把这些年的愤怒和得意,把这些年的果敢和犹豫,带着最后的失望和不甘,握进了这冷酷又偏心的天武遗物之中,“去他妈的吧,拿去,收工吧。”

赵无秋抓住这天晶,在取走它之前悠悠一问:“就这么无情?不和你的宝贝道个别?至少,也说说它的名,叫我回去了好捯饬啊。”

“呦?服软啦?”在这应当是最后一回的调笑里,朝晟的前行者、格威兰的生物学博士、黑水与帮会追杀的叛国者林思行,给了他满意的答案,“天晶啊,初诞天晶——”

这声吟诵后,是万籁俱静的明亮。

这一句天晶的真名,散开了遮天蔽日的光。这光不似太阳的炙热,更非星月的清凉,而是辉煌的神圣,亦是神圣的辉煌。

公历6017年12月23日的黄昏,大地的西方,格威兰的西海岸,温亚德的戴蒙德庄园的围墙外,浩瀚无边的金芒,涌现于一位朝晟老人夺来的初诞天晶之上。多少年后,温亚德的居民或许会忘记时任国王的名,或许会忘记当年有和谁在一起磨过咖啡、煮过奶茶,但绝不会忘记那个下午的帝皇之光。

“奇怪吗?惊喜吗?”

如渊的光转瞬即逝,与喷发光辉的晶石共同没入林思行的体内,令其目瞪口呆,只能如此回复赵无秋的问题:“为什么?”

“从开始,你就想错了,”赵无秋拍了把他的肩,欣慰地搀扶起他,“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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