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借尸还魂(一) (第1/3页)

《三十六计》之 “借尸还魂” 的原文为:“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其出处是《三十六计》,这本书或称 “三十六策”,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语源于南北朝,成书于明清. 而 “借尸还魂” 这一计名则源于八仙之一铁拐李得道成仙的传说,最早可见于元?岳伯川《铁拐李?楔子》中的记载:“岳寿,谁想你浑家将你尸骸烧化了,我如今着你借尸还魂,尸骸是小李屠,魂灵是岳寿.”

《三十六计》之 “借尸还魂” 的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借助无力者为己所用

世间存在许多看似无用或没有作为的势力、人或事物,这些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却可以成为可借之 “尸”。因为它们自身缺乏独立发展或行动的能力,所以更需要依赖他人,也就更容易被我方控制和利用,从而为实现我方的目的发挥作用.

化被动为主动

在面对复杂的局势,尤其是自身处于劣势或被动局面时,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周围的各种力量,找到那些可以借助的因素。通过巧妙地运用 “借尸还魂” 之计,能够将不利的形势转化为有利的条件,使自己从被动的地位转变为主动,进而掌握局势的发展方向,实现逆转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把握时机与形势

成功实施 “借尸还魂” 的关键在于准确地把握时机和认清形势。只有在合适的时机,当那些可借之 “尸” 出现并且能够为我所用时,才能果断地采取行动。同时,要对整体的形势有清晰的判断,了解各方力量的对比和变化,确保所借之力能够与当前的形势相契合,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效力.

以巧取胜,避免强攻

此计强调避免与强大的对手直接对抗,而是通过巧妙地借助其他力量来达到战胜对手的目的。这种方式相较于直接的武力冲突或正面竞争,更加灵活、隐蔽,能够以较小的代价获取较大的收益,体现了一种智取而非强攻的策略思想,是一种在竞争中寻求突破和胜利的智慧手段.

含义解释

“借尸还魂” 原意指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

原文及翻译

原文是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意思是:凡是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难以驾驭和控制,因而不能为我所用;凡是自身不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需要依赖别人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就有可能为我所用。利用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不是我受别人的支配,而是我去支配别人。

历史案例

赤壁之战后的刘备借机占荆州

赤壁之战后,荆州地区出现权力真空。曹操新败,势力暂时退出荆州部分地区;孙权虽在赤壁之战中有功,但在荆州的根基也不算很稳固。刘备此时势力较弱,但他巧妙地利用这种局面。

他以自己无处安身、需要暂借荆州立足为由,向孙权 “借” 荆州。孙权一方,考虑到刘备在赤壁之战中也有一定的作用,而且还有共同抗曹的需要,同时也低估了刘备的野心,就同意了刘备的请求。

刘备借得荆州后,以此为据点,广纳贤才,扩充军队,势力逐渐壮大。这就相当于刘备借助荆州这块 “尸”(当时混乱的荆州局势和孙权暂时的妥协),让自己的势力得以 “还魂”(发展壮大)。

田子春助刘泽复位

西汉初年,刘泽被封为营陵侯。他很想当齐王,但没有机会。一个叫田子春的人,很有智谋,他看到吕后专政,吕氏家族势力庞大,但也存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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