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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會工夫,就在她覺得快受不了、就要發出尖利的叫喊時那雙眼睛在床上方正對著她的臉的地方顯現了,同樣是瞳孔擴大,同樣是一團漆黑沒有一絲生氣,同樣是直視著她,不過與上回不同的是她辨認出他的眼睛中的含義:他在譴責她。他在活著時她就從來沒有全心全意地愛過他,(他的死亡簡直就是她親手造成的)他在死去時她竟然在想著大學時暗戀的男生,他死去後她從來沒有真正悲痛過。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她不僅要對他的死亡負責,還要為此付出代價。

看到一個死人(他的死亡可由他的骨灰與骨灰盒證實)這樣兇惡地責備自己,她的精神再也受不了了。她當即失去了知覺,直到太陽亮堂堂地照亮臥室,才甦醒過來。在陽光下夜晚的經歷是那樣的希奇,那樣的不可相信。她告訴自己其實這不過是一場惡夢而已,她也很快就相信這種解釋,但一見到地板上水淋淋的腳印,她的理性就崩潰了。整整一個白天,她一直在精神恍惚的狀態下做事,總覺得現實與她隔著一層,白天不過是夢幻的另一種形式,晚上那些離奇的事才是現實的。

好容易熬到晚上,可以回到&ldo;真實世界&rdo;,可以為她的罪孽接受懲罰了,但老徐並沒有來,害得她白白等了一夜。然而她還是不能鬆懈,只要她白天過得像一個正常人,甚至只是有一點點快樂的事,能讓她微笑一下的事,或者她晚上睡得稍安穩一些,老徐必然會踩著一串濕漉漉的腳印來到她床邊,親口提醒她,他還在因為她的罪孽備受死後生活的煎熬,她沒資格活得快活睡得平穩,直到她覺得生趣全無或者承受不住這種極端的刺激才罷休。

然而跟後面發生的事相比,這些不過是飯前小吃罷了,真正的大菜還沒上呢。

第四章

起初夜間與白天涇渭分明不容混淆,早晨除了有一串水跡模糊的腳印證實夜間的交流是實有其事而外(大多數時候連腳印都沒有)以陽光照亮臥室為界限,夜間的事再令人難以忍受,一到這界限必須戛然而止,老徐的爪子是伸不到白天的。白天她會懷著一顆破碎的心、外表上毫無破綻地工作,夜間那些陰暗的要命的可怕的齷齪的事都被掃到地毯底下,晚上再出來是晚上的事,白天則像是國家主權一樣不容踐踏。白天只屬於她自己,絕對不容來自火葬場或陰間的力量染指。這樣,晚上遭受的恐嚇蹂躪可以有一個安全的白天來恢復或彌補,快樂固然談不上,但能容出空來喘息就已經很美妙了。然而現在回想起來,那是多麼遙遠的事了,簡直可以稱得上幸福時光,也像真正的幸福時光一樣一去不復返。

對白天的侵犯是從夜裡開始的,最初老徐只滿足於向楊梅提醒自己的存在,伸張自身在楊梅生活中的權利,儘管他早就死了,骨灰都煉出來了,卻仍頑固地不肯承認現實。然而死人也是極難以得到滿足的,很快他採取實質行動了。以前他光是戲劇性地出現,就已經叫楊梅出一身冷汗,濕透枕巾與被子,或者昏過去兩個小時之久,後來他開始企圖在楊梅的床上占據一席之地,就太叫活人為難了。只要一想到那死人就躺在身邊,陰濕的氣息以及河底的寒氣一陣陣地順著枕頭吹過來,帶來陰間那邊真實的信息她就想瘋狂地大叫。要不是白天她照著鏡子看到裡面那個女人正常得禁得起最苛刻地挑剔,覺得生活不是沒有一絲希望,她晚上都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

可得寸進尺不僅是活人人性的弱點,死人也同樣不能免俗,光是躺在她身邊已經不滿足了,後來他竟然要進她的被窩,與她緊挨著睡一起。要是他正式提出這要求那還好辦,她可以抗議,可以哀求,問題是他的大腦早就煉成灰了,在托骨灰的磁碟子上,你甚至分辨不出哪一片碎渣兒才是大腦的灰燼,連大腦都沒有了,他一個死人拿什麼來思考,拿什麼來&ldo;想&rdo;到要提出請求?因此就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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