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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環節是分錢。早些年,他們在井下殺一個人只能獲取幾萬元的賠償,後來,國家嚴格規定了礦難事故的賠償標準,煤礦主的賠償金額才增加到了20萬元左右。分錢時,趙振江這樣的首領,因為組織、策劃、指揮,所以分錢最多;其次是找豬的人,如果沒有找到豬,你們殺什麼?所以,如果煤礦主賠償了20萬元,趙振江和找豬的人就要分去10萬元,通常情況下是一人一半,趙振江拿走5萬元,找豬的人拿走5萬元。除了首領和找豬者,下來分錢較多的是殺人的主手和冒充親戚討要賠償的人,每人1萬元。主手僅僅為了這1萬元,就揮起洋鎬砸在受害人頭上,想起來實在殘忍!假冒親戚的人通常不止一個,因為人數多了才好向煤礦主多要錢,所以,主手和假冒親戚的人又共分走了5萬元。
剩下的5萬元由其餘的人來分,這些人就包括到煤礦踩點的、跟著湊班下井的、在井下望風的等。每個人可以分到幾千元。湊班下井的,一天可以分到一千元,養豬的,受害人在家中吃一天飯,給二百元。
分完錢後,他們會離開出事的煤礦,在外躲避一段時間,看到沒有被發現,他們換家煤礦,繼續如法炮製。
由於擔心身份暴露,趙振江嚴格規定,每一座煤礦,只能作一次案;每一次作案,只能殺一個人。所以,趙振江團伙作案十年,才被偵破。
我們以前所接到的失蹤案,在趙振江這個團伙中,全部能夠找到結果。
先說那個逃脫了的憨子。
憨子是陝西安康人,是這個團伙找豬的人在鄉村發現的。他們經常開著套牌麵包車,遊蕩在管理鬆懈的鄉村大道上,像小偷一樣湊近村莊,一看到單身獨行的智障人,就拉進麵包車裡。智障人如果反抗,他們就毒打,直到他屈服為止。
憨子儘管智力相當於三歲的孩童,但是憨子也知道害怕,他們用拳腳和棍棒讓憨子對他們言聽計從,然後,就帶著憨子來到了山西煤礦,交給趙振江,趙振江一面安排選礦的人出動,在小煤窯里開始上班;一面把憨子像養豬一樣,養在他們偏遠鄉村的據點裡。
煤礦選好了,湊在一起下井的人就帶著憨子去這家黑煤窯挖煤。有一天,在井下,憨子因為吃壞了肚子,解開褲帶就想大便,他們嫌憨子不講衛生,就舉起洋鎬把猛抽憨子,打得憨子幾乎背過氣去,還拿起煤塊猛砸憨子。我們在憨子身上看到的傷痕,就是這樣留下的。
憨子嚇壞了,他明白了,如果大便一定要跑得遠遠地,跑得越遠越好,否則會遭到毒打。
按照他們的計劃,憨子本來會死在這家煤礦,可是出了一點意外,因為在憨子來到之前,他們已經把一個少年作為要下手殺的豬,投放在了這家煤礦里,也就是說,這家煤礦近期內要死兩個人。
趙振江感覺到一個煤礦連死兩個人,一定會引起煤礦主的懷疑,所以他臨時決定讓憨子離開,再養一段時間,等選到合適的煤礦,再把他放進去。讓憨子離開比讓少年離開更安全。如果讓少年離開,繼續在據點裡養,時間一長,少年就會起疑心,但是對於憨子是不存在的,把憨子再養一個月,憨子也不會懷疑。
憨子和他那個組的人員離開這家煤礦的時候是夜晚,他們在小鎮上的一家小飯館吃飯,憨子又要拉肚子,他想起了上次被痛打的經歷,不敢在附近拉,就向外走。再說,鄉鎮的小飯館裡也沒有廁所。
憨子走在前面,他們跟在後面,相距五六米。憨子說什麼也不會跑掉。可是就在過馬路的時候,駛來了幾十輛卡車組成的拉煤的車隊,不知道危險的憨子踏著轟隆隆震顫的地面走過去了,他們被隔斷在了馬路這邊。
在黑暗中,憨子不知道後面的人被隔斷了,他依然邁著堅定不移的步伐,興沖沖地向前走,跨過壕溝,走過田埂,穿過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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