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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是中元節,民婦去縣城的安淮寺上香,想去給亡母點一盞長明燈,孰料,竟然見到一盞長明燈,上面寫著周鳴玉,康元二年六月十八。和玉兒同名同姓,就連生辰都是一般!民婦當時便生了疑,見那燈今年還未添香火錢,知曉主人要來,民婦便偷偷躲在一邊。功夫不負有心人,民婦終於等到了這個賤人!我含辛茹苦地將她的孩子拉扯大,她竟將我那苦命的孩兒生生扼死,又一把火燒了!」
說及此,陳氏已是泣不成聲,後面的事,她不說,眾人也能猜到,多半是焦氏懺悔時被陳氏聽見,對著滿天神佛來了個不打自招。
她哭聲實在淒切,在場眾人無不心有戚戚,孫熊留意到周鳴玉雖沒抬頭,可分明有水滴不斷砸到他腳下的地磚上。
「所以是你!」焦氏轉頭看她,「是你趁著我不在時,派人上門提親!」
「對啊,若不是你夫妻二人都是貪慕富貴之人,女兒們更是攀龍附鳳,如何能答應將兩個女兒都嫁入我家?」陳氏眼底赤紅,「你既然知道去佛前上香,怎麼就不曉得因果報應?」
「你不得好死!」焦氏狀若癲狂,衝上去就要廝打陳氏。
「快攔住她!」賀熙華眼尖,已經瞥見她袖中藏著一根極尖的簪子。
陳氏也不躲,就站在原地等著,面上帶著幾近解脫的笑意。
一切發生得太快,眾人還來不及反應,大多緊閉雙眼,孫熊第一個反應過來,大步上前,同時便聽賀熙華微微發顫道,「快去尋郎中!」
可他們都不如一個人快,周鳴玉直直地擋在陳氏面前,肩上生生被戳出個血洞,手中死死抓著那個簪子。
他眼神空洞地看著焦氏,喃喃道:「夠了,真的夠了。」
賀熙華冷聲道:「堂下焦氏,殺嬰在前,傷人在後,更在公堂公然放肆,罪為不赦。一應證供俱全,判秋後處斬,待本官上報朝廷之後,由天子勾決。」
「至於張家二位娘子與周鳴玉,雖為亂、倫,但本人並不知情,不知者不過,但到底有礙倫常,此樁婚事理應作廢,著放歸二女,雙方退還聘禮及嫁妝。周鳴玉並非周家子,著改回原姓,重新立戶造冊。」
無論按國法人情,這麼判均是合情合理,而如何處置周家人,才是真正棘手。
孫熊也在一旁暗自思忖,若是自己又會如何判案。他抬眼看了看端坐上面的賀熙華,雖此人乍一看是個溫潤君子的典範,可直覺卻告訴他,賀家人各個蛇蠍心腸,沒一個好相與的。
衙門裡略通醫術的仵作已經為周鳴玉粗粗包好了傷,焦氏被衙役們按在地上,正對周鳴玉歇斯底里地咆哮,「她害你至此,你竟還捨身相救,無用的東西,我就不該將你生下來!」
陳氏已回過神來,百味雜陳地揪著手中絹帕,時不時瞥一眼周鳴玉血淋淋的傷處。
端坐在上的賀熙華默然許久,不知是否亦在左右為難,半晌才緩緩道:「至於陳氏,你明知是兄妹,還設計讓三人婚配亂、倫,更親手扼死兩個懵懂無知的孫兒,是為不慈。我朝刑律明文,祖父母、父母以兵刃殺子孫者五歲刑,毆殺者四歲刑,若心有愛憎而故殺者,再加一等。因愛憎而殘殺嬰孩,本官判其苦役五年。」
這便有些出乎眾人意料了,國朝以孝治天下,民間祖父母、父母毆打子女本就無罪,哪怕動用私刑致死,也大半高高抬起、輕輕放下,何況陳氏殺死的乃是不祥的畸嬰,他們本就認為陳氏無辜,一時間堂上轟然一片。
孫熊心中早把所有賀家人都認定為鐵石心腸,並不感意外,卻瞥見賀熙華手指緊緊扣住驚堂木,似乎仍有些難下決斷。
「大人明鑑!」周員外當場跪地哀嚎,「吾妻雖然有過,但乃是悲慟過度,又看到那兩個畸兒才一時激憤,才會貿然出手啊!吾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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