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4页)
空口啃干粮。但是此刻他们正处于沙漠里,空气干燥,再加上一晚上没有喝水,喉咙里早就干了冒烟了,刚才灌下去那些水还留在胃里,凯撒只感觉嘴里止不住地口干舌燥。
这种压成的干粮一但到了嘴里,嚼两口就马上变成了碎末,再加上本身又干又硬,嘴里刚分泌出来的那些唾液也立刻就被这些散碎干粮吸收进去了。凯撒感觉自己干巴巴的嘴里好像塞进了一块黄泥,怎么咽不下去。
无奈之下,凯撒只好又从身上解下了一袋珍贵的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把嘴里的干粮用水冲了下去。
看着自己身上数量不多的水袋,凯撒心里叹了一口气,又解下了一个水袋递给了亚历克斯。
凯撒就着水袋里的水,三口两口吃完了他手里的那块干粮,安抚住了自己因为饥饿而躁动不安的胃后,他漫不经心地随口说道:“但愿白痴那个笨蛋跟温德索尔掉到了一块去了。”
其实凯撒完全不关心白痴的死活,非亲非故还是个累赘,赌徒加上还是个欠债不还的混蛋,他的死活关自己屁事,要不是他浪费了自己一个金币,凯撒没进沙漠之前就一脚把他踢开了,现在凯撒只是想找个话题而已。
但亚历克斯并没有接凯撒的话。
“那么,我们先休息吧,挖个坑把自己的身体埋起来对吧。”
亚历克斯很快也就着那袋水吃完了她那块干粮。然后她拔出腰间的那柄魔杖剑,对着两人脚下的沙地空挥了一下,地上的沙子随着她的动作向两边分开,形成了两个刚好可以容他们躺下的沙坑。
“对了,你是怎么易容成男人的相貌的?”凯撒看亚历克斯打算休息了,连忙直奔主题,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作为一个技术高超的盗贼,易容也是必须要精通的一项技能,凯撒在这方面也具备了堪称大师级的水准,所以他对于自己竟然没有发现小白脸的易容这点很是不解。
“用魔法。”亚历克斯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道,一边把手里的剑插回了腰上的剑鞘里。
“原来如此。”凯撒心中感慨魔法用途广泛的同时,决定以后有机会要多去了解了解关于魔法的知识。
“大小姐,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件事,以现在我们两个身上的这些食物,哪怕我们接下来一直省吃俭用,最多也就只能让我们两个人在沙漠里坚持十天。这还是算上了我们的水和食物耗尽以后还能坚持的时间。我们从恕瑞玛沙漠的中央到走出恕瑞玛沙漠估计至少需要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最多只有三天左右的时间用来找古王朝遗迹。否则我们两个很可能就要永远地留在这片沙漠里了。”凯撒接着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我知道了,”亚历克斯的声音依旧轻描淡写,她一边说着,一边往下解绑在自己身上的食物和水,把它们堆放在了一旁。
凯撒觉得这位大小姐似乎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接着对亚历克斯说道:
“大小姐,食物什么的倒还在其次,但是我们的水只能我们坚持个七八天了,我们还要赶路。就算是白天热的时候睡觉,晚上比较凉快的时候赶路,我们也是一定会出汗的,所以所以这方面我们没有办法节省的的。温德索尔很可能跟我们一样,也跟驮着补给的那些骆驼失散了,所以我们也不能寄望与温德索尔会给我们带来食物和谁。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在三天之内,甚至更短的时间里放弃寻找古王朝遗迹,否则我们真的会死在这片沙漠里。”
“我知道了,三天就三天,现在先休息吧。还有,不要叫我大小姐,我的名字是亚莉克斯。”
亚历克斯……不,亚莉克斯还是是那副轻描淡写的语气,仿佛眼前的危机会跟自己毫无关系一样。她一边说着,一边躺进了一个沙坑,用手在头部以下的身上铺满了沙子,然后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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