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2/5页)

!要比去年下大雪那会儿还贵啊!”

罗娘惊讶:“小哥,是出了什么事吧?”

“能出什么事?要打仗了呗!”

“还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起来。”打仗似乎是最近热门的话题,但一心扑在养家和种地上的燕岚以及大门不出的罗娘根本就不知道,接话的是个叼着旱烟的老伯,一边在小贩的摊子上挑挑拣拣,一边浑不在意的说道,“两三年前都说要打了,这不都没动静嘛,慌什么……”

“我还能胡说!”小贩言辞肯定的说道,“我亲眼看到的!昨天京城才刚刚贴出告示,正在征兵呢,早十年前打过仗的老兵,只要身强体壮的都优先录用,人家到了军营里那就是个官,像咱这种的从来没有打过仗的,嗨,只能从小兵干起了。”

老伯笑他:“你不卖菜了?要丢下你媳妇儿去打仗啊?”

“咳……”小贩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然后一脸感叹的说道,“您当我不想去呐,现在咱大楚国富民强,周边的小国哪个敢惹,也就西南边上的蛮夷仗着地方偏远咱大楚的将士们不适应,施展不开,躲那小地方捣乱,只要咱决心要打,弄死他们还不和弄死小蚂蚁一样容易!”

他这些自负的话引来周边群众的一阵赞同的笑闹较好声。

“哎,可惜我体格不过关呐!”小贩满脸遗憾,“不然肯定要跟着大军到战场上拿军功。”

嘴上说说,谁都满腔热血,但真要上战场出生入死,这些有家有室的汉子们就得仔细思量思量了。

罗娘想到的是曾经当过兵打过仗的燕战,想到燕战昔日的意气风发,想到今日断了一条腿的燕战,罗娘心情不由郁郁的。

而燕岚摸了摸一直随身带着的瑞士军刀,两撇眉毛堆成一个小疙瘩。

程然真的要去打仗了。

她想到自己还欠程然一件东西,要送给他什么才好?钱能买到的,程然都不缺,手工?算了吧,她一点也没遗传到罗娘的巧手,那么到底什么才是依靠钱和权势都得不到的,有意义的,对于程然来说有用,最好程然还喜欢的?

从整个村子的秋收结束开始想,一直到所有人都把麦子耕种到泥土中,而出战则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闲下来的人们几乎都在讨论,燕岚终于决定了要送给程然的礼物。

玄逍的狼群中有两只没有父母的同胞小狼,几个月大,但体型已经快要赶上玄逍了。

人们一直相信双胞胎之间的心电感应要比普通的兄弟姐妹更加强烈,而燕岚比谁都清楚,如果动物们之间的感应也可以叫心电感应的话,那么同一血脉的动物们的心电感应远比人类的双胞胎更加强烈,而这对小狼兄弟更是动物之中的异类,它们似乎是一体的,离的再远,燕岚依然可以从一只的脑海中感受到另外一只的思绪念头甚至眼中所见,而且还可以通过身边的小狼把自己的意思传达给另外一只小狼。

移动电话?千里眼千里耳?

无论怎么说,这两只小狼兄弟是两个神奇的存在,但最重要的是,不光是玄逍,两只野狼兄弟也答应了燕岚对于赠送程然临别礼物计划来说很重要的一个想法。

燕岚进出森林的频率变得频繁起来,她开始训练两只大个子“小狼”,对于它们来说,在人类社会生存远比在丛林之中需要懂得的技巧和能力更多,但燕岚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老师,最后她放弃了自己雄心勃勃的训练计划,认为与其徒劳的花费力气让两只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还不到一年的野狼成长为合格的“保镖”或者“执事”,还不如把其中的一个留在自己身边,这样一来,一旦程然有任何情况发生,她都可以通过狼兄狼弟之间神奇的感应了解到……

对于狼兄狼弟的训练,燕岚开始从智力训练转向体能训练,捕猎以及战斗,通过其它有经验的成年野狼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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