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2/5页)
天,想装作没看见也难。
明明好奇却不敢问,她的胆怯让他觉得好气又好笑。
这件事迟早是要说的,倘若他想要彼此更进一步——姜靖翔早有这份认知,只是很惊讶自己竟然接受得这般自然,毫无抗拒。
“我很少对人提起家里的事。但如果你现在问,我一定说。”
“你跟赵法官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施逸伦急接话问,就怕他突然反悔不说了。
“六年前,我住在花莲,家里经营修车厂,而我是修车黑手。赵胜文当时在花莲地检署担任检察宫。”
后者不是重点,前者却让施逸伦傻了眼。“修、修车黑手?”
瞠目打量今天身穿浅蓝衬衫、西装裤,一派斯文的心上人,实在无法将他和蹲在地上修车的黑手联想在一起。
“是真的。”姜靖翔笑叹,背对她靠坐在桌沿。“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当上书记官,更没想过会走上司法这条路,我的生活一向很简单。”
“那为什么——”
“六年前发生了一场车祸,只有我和琳琳幸存,但——如你所见,琳琳的脚已救不回来了。”
难道——“是他撞上你们的车、害你家破人亡,然后又利用当时检察官的身分大玩特权,让你们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所以……”啪啦啪啦,小脑袋自行演绎出一段现代版的基度山恩仇记。
“你想太多了。当时他是承办检察官,但他却——”想到刚认识时的她,他用简单几句话带过:“却没有尽到他应尽的责任,对整件案子不闻不问,前后拖了一年多,最后因为他调职,就转给接手的检察官,可惜对方也是同样的态度,整件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在那之后,我就决定要走检察官这条路。不是你刚想的那样——为了报复或其它;只是不希望有人跟我一样的遭遇。”姜靖翔自嘲地笑了笑,“很幼稚的想法是吧?明明就算我真的当上检察宫,也办不了所有的案子;但我还是这么想,能办一件算一件,至少,这样就少一个和我相同遭遇的人或家庭。
“我知道对检察官来说,一个案件只是几百几千件案子中的一件,不算什么;然而,对受害者或受害的家庭来说,那却是足以改变他们人生的关键。没有人想成为受害者,一旦遇上了,也只能冀望检察官为他们讨回公道。”
恍然大悟!难怪他刚来的时候会那么讨厌她。施逸伦终于明白,盯视他挺直的背脊,目光迟迟无法从他身上移开。
她眼前这个年纪比她小的男人,总是笔直地看着前方,待人处世有他的信念、他的坚持,更有他的目标;一身的傲骨与自信,在言行举止间表露无遗,学历高低已是不值一哂的琐碎小事。
一股强烈的羞惭突然涌上心头,让她无地自容得说不出话。
“我只有高中学历,想来想去,只有先报考书记官,等任职满三年再考检察官,这比进大学法律系花四年时间念书、毕业后参加司法考试更快,又能累积实务经验。我之所以从花莲请调来台北,一方面是不满成天无所事事的长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琳琳得到更好的医疗照顾——”顿了下,苦笑。“话题扯远了,总之我就是在那时候认识赵胜文的。”
故事告一段落,姜靖翔回头,发现办公桌后的人头垂得只差没贴到胸口。
“逸伦?”
“我一定让你很生气。”只让他看见后脑勺的女人细声嗫嚅。
“曾经。”他老实承认,看见她缩了下肩膀,显然答案重重打击了她。
这孩子气的动作逗他失笑。“我不是不明事理的人,逸伦。”不用猜也知道她小脑袋里在想什么。“『曾经』代表那已经是过去式。”
生机重现!猛地抬头,打断他的话,急切追问:“那现在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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