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不哭不闹的睁大眼看着我。然后我就想啊,你绝对很有天赋,要是在我的精心培养下一定会成为一个顶尖的大盗贼,然后我就把你偷出来了。

“要不是我,说不定你早让那些人给砍死了,你是不是应该特别感谢我啊?所以说,看在我救过你一命的份上,这最后一根鸡腿还是让给我吧。”

“别转移话题!要不是你这个家伙多事,说不定我早就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了!这根鸡腿是我的!把你的手拿开!”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凯撒六岁的时候,那是凯撒第一次知道他原来不是老贼自己生的。

对于自己原来还有一双不知道在那里的亲生父母这点,凯撒是眼疾手快把那根鸡腿塞进自己嘴里以后才反应过来的。不过这些在他看来毫无用处的东西转眼就被他忘到了脑后,那两个从来没有出现在它记忆中的亲生父母,对没心没肺到了极点的凯撒来说,嘴里的鸡腿要比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重要一百倍,他可不是经常吃到美味的烧鸡。

凯撒毫不怀疑老贼说的话的真实性,因为老贼确实是一个身手惊人的大盗贼。而自己也确实从老贼身上学到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

按理说,盗贼应该是一个不缺钱的职业,缺钱的话只要随手偷一点就可以了。凯撒除了老贼以外就从来没见过盗贼技术比自己好的人,但两个人技术精湛的盗贼却一直过着比较贫困的生活。

原因就是老贼那一大堆死板到不能在死板的苛刻规矩。

老人不能偷,小孩不能偷,偷残的不能偷,**不能偷,生病的不能偷,刀尖舔血混生活的人不能偷……

条条框框一大堆下来,能偷的人也找不到几个了,以至于盗贼凯撒过去的十六年人生中,除了跟老贼训练时外,还从来没有真正的偷过一次东西。

所以凯撒和老贼明明是两个理论上不会缺钱的盗贼,却一直过着打猎为生的生活。

还好林西镇紧挨着库蒙古森林,不缺猎物,所以凯撒和老贼的生活过的还算滋润,起码肉是不缺,虽然库蒙古森林里打到的野兽肉不一定好吃就是了。

凯撒从记事起就一直跟着老贼隐居在林西镇和库蒙古森林中间的一栋小破屋里,从小就接受着老贼的训练,学到了一身精湛的盗贼技术。在盗贼技术这方面,凯撒已经是具备了祖师爷级的实力。凯撒放眼自己见过的所有盗贼,除了自己和老贼,其他的都只能被他归类“蹩脚”的范围里。但是,在盗贼这方面,直到那个老混蛋嗝屁,凯撒都没在对练里赢过他一次。

据老贼说,这是因为凯撒还没有领悟盗贼的真谛。

但是凯撒觉得,这纯粹是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老贼则是一个职业者的缘故。

所谓的职业者,就是泛指一切通过各种修炼方式来加强自身的人。

凯撒很想成为一个职业者,但是老贼坚决不教给凯撒自己拥有的修炼方式,也不允许凯撒去接触任何修炼方式,所以凯撒直到现在,都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盗贼而已。

说起凯撒的盗贼生涯,那真是一段连凯撒自己都不忍直视的惨痛回忆。

什么挑水砍柴之类的自己全包也就罢了,从十岁开始家里的吃穿用度的来源打猎就被老贼以“锻炼”为由交给了年纪还小的自己也就罢了,隔几天还要用一种臭气熏天的不知名药水泡好几个小时。

当然以上这些凯撒忍忍也就过去了,让凯撒不能忍的是,作为一个盗贼,拿着一把笨重的斧头训练算什么?!

凯撒用的斧头不是什么吟游诗人间传唱的骑士们的长柄战斧或者英雄手里的板斧,而是老贼从林西镇的某个铁匠铺花了十个铜币买来的山野村夫上山砍柴的标配。

索非亚大婶酒馆里,吟游诗人口中的盗贼永远都是一袭黑衣,手持匕首,身手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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