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3/4页)
原谅了他们之间的事情——谁让自己没那个本事呢?换在刚结婚的那些年他是坚决不会让的。喜爱待人热情大方,与人共事也落落大方,除了跟队长的一些事情,大家基本还说不出她有什么缺点。然而没有缺点的人一犯错误就是致命的,她利欲熏心杀了人,并且被杀的是她三十年没有见过面的亲父亲!常言说爱吠的狗不一定伤人,老实人往往闯大祸,也许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人们常在茶余饭后揣摩那四根金条的分量,如果给了自己一根,家境也会有很大转变,为什么还要去贪那几根呢?人心不足啊,落了个如此悲惨的下场,也怨不得别人什么了。
喜爱死了,这个梁家河最风流的女人从此香消玉殒,淡出了这里的舞台。梁家河的队长薛大毛也因此恍恍惚惚了很长时间。毕竟,他跟喜爱还是有一定感情的。王木匠被判了十年刑,他们的孩子被喜爱妹妹收留了,这孩子也算是喜爱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唯一纪念。
若干年后,王木匠刑满释放,他没有再回来,而是到外面云游去了。后来村里人说在白云山道观曾看见过他,有的说在五台山也见过他的身影,还有人说他到武当山去了,众说纷纭。喜爱的妹妹带着喜爱的孩子离开了鹿县,回陕北去了。这一家人从此便在梁家河销声匿迹。
姐姐辍学后回到家里,身体渐渐有所恢复,开始跟随父亲在山上干活。经过一番锻炼,姐姐的个子长高了,她变得丰满起来,人也漂亮了很多,如今再也不是那副病恹恹的样子,看见人也爱说爱笑了。
一场大火把小叔一家人烧成了残疾。小叔的一只耳朵被烧掉,孩子的一双脚没有了,凤凤烧伤面积很大,痛不欲生,几乎精神崩溃。去医院看病花光了所有的钱,那三间平房也卖了,这些还不够。父亲想尽了能想的办法,把家里能变卖的都卖了,整天长吁短叹,眉头紧锁。可怜的孩子没有脚了,他这一辈子怎么活?奶奶几次哭得昏了过去,父亲就不让她去医院了。父亲说这种天灾人祸能保住性命就算万幸,也许东明这辈子就是这个命,没办法的。那段时间,父亲几乎每天都奔波在梁家河和县城的路上,家里和医院兼顾。继母发现父亲从医院回来后没精打采的,脸白得像张纸,困乏得拿不动镢头。继母心疼得要命,她发现父亲的身体垮得很厉害,于是就偷偷跟到医院,发现父亲竟然在医院卖血!继母说你不要命了?你有个三长两短,这一家人还怎么活啊!说完眼泪就下来了。父亲紧紧地闭上了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农民父亲 二十二(3)
法院判薛大毛家支付医药费。薛大毛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大毛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营救拴狗的事上。大毛不接受法院的纵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如果这样就很严重了,拴狗会在监狱里蹲很多年的。大毛说拴狗最多也就是纵火罪。拴狗还年轻,还没有媳妇,大毛不忍心看着他在狱中度过自己的青春年华。为此他花了不少钱,并且请了专门的律师为拴狗辩护。这样一来就再也拿不出给小叔看病的钱了。
我的高中生活很快就结束了。由于初中基础不好,我没有考上大学,只好回到了农村。花茸在县城补了英语,因为英语成绩优秀所以被一所师范院校录取了,她成了梁家河的第一位大学生。
花茸考上大学给了薛大毛极大的鼓舞,一扫由拴狗放火烧山带来的晦气。花茸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薛大毛设宴请了全村的人,大家都替花茸骄傲。毕竟,她是喝梁家河的水长大的啊!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没有去。花茸知道我的痛苦,当大家都散了的时候她悄悄地来了。花茸约我去河滩散步,我不去,她就恼了:“平刚你咋是这号人?小心眼儿是不?我平日里高估你了!”说实话,因为拴狗和小叔的事情,我对薛大毛一家很反感。大毛飞扬跋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经常在后面给父亲支砖头。这个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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