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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事公辦,偶爾能爽。
第68章 1 天津
1939年6月,天津。
霍今鴻在大沽碼頭給附近的腳行搬貨。
今天晚上據說有兩船布匹要進港,因此原先存在碼頭的孫老闆的貨要提早運出倉庫給新貨騰地方。
大熱天,腳夫們頂著烈日在棧橋上來往,因為有小老闆在旁邊看著絲毫不敢懈怠。在租界區,腳夫還不算是最低檔的行當,一樣是干苦力卻比那火車站邊上賣鴨梨的強,大多是認了大哥交了「份子錢」才能幹的。
譬如在這大沽碼頭,說起腳行那必然是余正銘餘四爺說了算,別的管他什麼張三爺李二爺,要想在碼頭上混口飯吃就得先捨得「出血」。
這血也不會白出,只要認了大哥日後出了事就有大哥兜著,大哥上面還有大哥,最後兜到餘四爺手裡就沒有他解決不了的事。
霍今鴻在流落到英租界的第三天為了兩個饅頭跟小販打架,恰巧被一名叫阿京的地痞流氓看中介紹到吳老闆手裡做事。
後來他才知道所謂吳老闆不過是余正銘手下打理腳行業務的「小老闆」,阿京則是小老闆從青幫挖來的打手,專門替他物色苦力並嚴加看管,以防個別「不識規矩」的刺頭聚眾鬧事。
阿京看著身形乾瘦,實際是個練家子,看人的眼光十分毒辣。跟著霍今鴻觀察了一陣子,他發現對方形單影隻,跟人鬥起來只動手不動口,且少年人的皮囊下藏著副成熟男子的骨骼,心知此人若調教好了決計是個趁手的狠角色。
尋常苦力若想在腳行混飯吃都要先交份子錢,阿京不但自掏腰包幫霍今鴻墊了錢,還請他去碼頭附近的飯店吃飯。
「這錢你拿著去交給吳老闆,就說是我介紹的,日後想還就還,不想還就當欠我個人情。」
霍今鴻把錢袋子往桌上一放,悶頭先吞了兩大碗米飯:「這兩天跟蹤我的人是你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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