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先去和离吧 (第2/4页)
,不摆架子,是因为在他眼里,除了真正入他心的人之外,无论他这个当官的,还是门口扫地的,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
秦天举起初还有些受挫,有些伤心。
但没几天,便自行调节好了。
有才之人多半恃才傲物,况且傅公子这还不是恃才傲物。
他只是不关心旁人罢了。
对他的族人亲人,秦天举也看得到,他可并不冷漠。
虽然对待亲人时,他的言行举止也并不黏黏糊糊,但显然地,他在乎他的亲人,不然也不会甘心留在那个小村子。
他不是彻底的冷血动物,只是心很小,小到只能在乎一部分在乎的人。
但能够那般爱护自己并没什么用处、看似处处拖后腿的亲人族人,这样的一个人,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所以,他要做的不是抱怨傅公子不将他当朋友,而是努力让傅公子有朝一日发自真心将他当朋友!
秦天举如此想着,开导好了自己。
然后就得到了这样一句话。
傅公子?
追媳妇?
这样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儿是怎么扯到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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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鹿野,傅霜知,还有莫婉娘等十几个村民一起启程前往朔方县城。
莫婉娘等人自然是去县城卖卤兔肉的。
经过前些天的努力,太平村的卤肉摊客流已经颇为稳定,莫婉娘便组织了人手,每天都固定去摆摊,虽然发不了大财,却是一笔细水长流的收入,而且莫婉娘还在计划着等人手充足了,再换地方多摆几个摊位,收入便能更多些。
鹿野对卖卤肉很感兴趣,当然,对吃更感兴趣。
虽然卤肉的方子是她说给村民们的,但她向来是管说不管做,而且如今太平村的卤兔肉,是太平村众位掌厨的妇人实验多次,摸索出的最好吃的配方,已经不是鹿野记忆中的模样。
因此鹿野一早就守着卤肉锅,直接拿卤肉当早饭吃了个半饱。
路上闻着卤肉味,更是兴致勃勃地说要一起摆摊卖卤肉去。
穿越女发家致富必经一步,卖卤味啊!
嗯,虽然不是她亲自做的。
鹿野兴致勃勃,于是,到了县城后,她也不急着去县衙,而是跟着莫婉娘先去了摆摊的摊位。
摆摊地点就是县城繁华地段的一片空地,莫婉娘等人跟附近的店家乃至巡逻的捕快都打点好了关系,一些笨重的家伙事儿,比如炉灶桌椅等,都放在了附近一家米铺,每天只要从太平村带来新鲜卤好的兔肉就行。
鹿野到了地方,跟着莫婉娘把摊位支起来,又学其他妇人一样用布巾包了头发,围了围裙,然后,就站在卤肉锅前,扯着清亮的嗓子叫卖起来。
鹿野长得漂亮,嘴又甜,沿街叫卖半点不觉得不好意思,因此效果竟然还不错。
更不用说,她叫卖的时候,身边还站着个傅霜知。
“给我两斤辣卤兔头带走,要肉多的哈——哈?”
一个显然是熟客的妇人走到摊位前,先是瞅都没瞅叫卖的鹿野一眼就下了单,抬头付钱时,看到鹿野的脸,她愣了一下,但也没说什么,目光往旁边扫过。
然后,目光顿时就粘住了。
“好嘞!”
“客人,您的兔头!肉多骨头少,小心拿好了哦,客人、客人?”
鹿野麻利地应声,麻利地打包好,递给客人时,才发现这客人走神地厉害。
顺着客人的目光一瞅,就见客人的目光牢牢粘在身边的傅霜知身上。
“咳咳!客人!您的兔头!”鹿野不得不重重咳嗽一声以提醒客人。
客人回过神来,接过鹿野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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