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壮志(27) (第2/2页)

都够给一把长剑修复了,裴芒心里苦,这一袋活金精粉,可是花了自己一千铜币。 算了,多了就多了来吧,裴芒直接把盆里和的一大团泥,全涂在了短剑上,不对,准确的说,是直接把短剑给包住了。 哦,对了,还有之前从山洞里捡到的一把剑,金光闪闪的,看着就像神器,实际他也确实是神器,可能是之前那个坐在山洞口受了重伤的男子留下的,裴芒试用了一下,果断把他扔家里了,因为这把剑对自己的左手非常排斥。只要自己的左手一碰到这把剑,二者就相互排斥,如果强行不松手的话,就会从剑上传来巨大的痛苦顺着左臂直击脑海。所以裴芒干脆就不用了,但东西确实是好东西,毕竟这金光闪闪的大宝剑,裴芒用右手握持是没有排斥的,并且裴芒测试过,威力巨大,至于威力有多大,看到大厅承重柱断成两节倒在地上,然后老柴气得破口大骂,就知道这件威力有多大了。 要用活金粉和成的泥,将剑身受损处涂抹均匀,然后静置三小时,趁着这没事儿干的时间,裴芒又看起了书,这是他在图书馆里借的。 看书这对他影响非常大,裴芒看到书中的角色是那样的强大,不屈不饶,充满着斗志,自己也跟着被感染了。 所以裴芒在心中立下了凌云壮志,那就是亲手结束这该死的战争,或许伍秒说的没错,像他这种人就算去战场也只是当炮灰,自己呢,就算实力确实远超常人,但也难免会战死在战场上,可是这又算什么?裴芒已经有了自己的目标,已经变得无所畏惧了,当一个人变得无所畏惧,拥有敢面对一切的勇气时,那即使上战场,死在战场上,那又算什么呢? 因为,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喜欢一只灰狼()一只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