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琐事 (第1/5页)
听到回传的消息,坐在会议厅的巴迈·达西欧是轻蔑哼笑,走到落地玻璃窗前,从麦格达最高的办公楼里眺望林立的都市丛林,背对着一脸苦相的大儿子,说:
“这小子,总是甩一张臭脸,说我这个当老子的色胆包天。就是来求我办事,也恨不得避着我七尺远。这两年,他跟下面的人打成一片,成天躲在酒店里,监控都关了,不许我查。还以为他是筹策什么好玩的,一揭帘布,果然还是去当花花公子!哈哈,这小子,是最像我,也最不像我。我都是光明正大,他呢?还要跟我装!哼,长不大的东西啊…”
“爸,我觉得应该是有什么误会,弟弟不像是…”
“不像吗?人心隔肚皮啊,我的聪明仔——进来。”
父子俩的谈话被敲门声打断。在外候着的秘书,是拿着电话进了会议厅,还快步走到巴迈先生的身边,告诉他有贵客到来。
听完,巴迈笑逐颜开,更是到儿子的身边,重重地在他的肩上拍了两掌:“好,你去安排安排。这帮人喜好什么,你都清楚了,不用我再交代了吧?”
“爸爸,又是他们?同他们打交道…”
麻烦,麻烦。其实不用巴迈啰嗦,他的儿子也清楚,格威兰人肯定是最难招待的。可要是没有格威兰人,他们的生意更难做。
巴迈要儿子记住,在整个北共治区,他可以开罪那些在市政厅放空屁的肥猪,也可以辱骂法庭的老花眼和警署的蛮牛。但是,格威兰人,他是万不能得罪的。
放眼北方,银行、军火、财政…全是格威兰人在管。有钱有枪,格威兰人就是铁霸王。无论如何,都别得罪格威兰人,要是还想在银行贷款、还想在政府里有门路,就把格威兰人圣堂里的破书供着…
当成是亲爹招呼。
亲爹是个什么样的人,当儿子的自然最清楚。生意上守信又无耻,为人上正经又荒唐,是巴迈·达西欧恪守的信条。
不论别的,单说对待女人的态度吧。巴迈教给儿子的,永远是你情我愿的最好——千万别跟某些不学无术的二流子一样,整日想着下药或用强,尽使些丢人的手段,没点儿阔绰的气量。
他不止一次警告塔都斯,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就去追,追不到手的,就先调查她们的喜好,再用钱去砸——在麦格达这地方,只要舍得钱、有耐心,可以说,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将中意的目标拿下,不论是男女、是老少、还是精灵,统统嗯一样。
不过呢,鉴于塔都斯老是顶撞他,讥讽他是老当益壮的臭流氓,他遂其所愿,稍稍限制了儿子的花销。
不管老婆女儿怎么宠这小兔崽子,他都是按周给钱,还把钱卡在一个适当的水平线上——拿去吃喝玩乐没问题,想追小姑娘?门都没有。当然,找嫖是足够的,可要是连起码的审美和安全都不考虑,那塔都斯·达西欧就真不配做他的儿子了。
正因如此,当鬼鬼祟祟的塔都斯总是出入酒店,还仗着老妈老姐的名义封掉关键的监控后,他的父亲巴迈·达西欧是更感有趣——
巴迈相信,自己的混账小儿子,终于在进入青春期后觉醒,开始搞些遵从本性的名堂了。
为了维稳父子关系,他让儿子的朋友坎沙·杜拉欣前去窥探。他也是从少年时代走过来的,青春期的小年轻们有什么恶趣味,他能不知道?更何况,坎沙受过他的帮助,于情于理,都不该拒绝他的要求。
而坎沙的答案,自然令他满意——十七岁的塔都斯,可算到了意识觉醒的年纪,和漂亮娘们勾搭上了。
“儿子?怀特先生,这是你的孩子?”
“您说笑了。试想一下,我们格威兰人的孩子,又怎么会有小麦色的皮肤呢?”
与格威兰相邻的珀伽内,两位金发白肤的格威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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