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生活 (第1/4页)
掰开生锈的铁皮门后,坎沙又一次溜进了无人的工地,走向叠在中央的砖堆,一跃而上。他想踢开前些日子拍碎的砖块,却发现砖头碎了几层,实在踢不干净,索性俯身上手,把碎砖都扔了开,恰好腾出一个座椅般的空间,可以抱着书包、背靠发冷的砖头,坐在其中。
就像格威兰人的博度斯卡那样,如君主巡视王国,如…
喜剧里,那些自掘坟墓的傻瓜。
他还没来得及多享受一会儿躲在砖堆里的愉快,一双灰色的运动鞋,就搭在了他的头上。隐隐发白的鞋尖,和他的头发相隔不到一掌,只是稍微踢了踢,便让他拉开书包,把那本帝国将军的自传掏了出来,头也不抬地举了老高:“我看完了,送你吧。”
那个不爱说话的男孩,坐在坎沙的上方。他没有低头或弯腰,眼睛是紧盯对面的商业广场,似乎在眺望、眺望那家门面冷清的书店。他望了很久,久得坎沙举酸了肩,把传记落在书包上,才给了回答:“我看过了。”
“你看过了?什么时候看的?”玩笑般的回复,让坎沙捧着书,合起了节拍,却不气不恼,“反正,我可是如约读完咯?不想捡二手货,就直说,我送你本新的,回家慢慢看吧。”
“我真的看过了。”
“真的?你啥时候读完的?”
男孩望着书店,眼皮眨也不眨,嘴里的话,虽是答非所问,又足可让坎沙无言:
“写书的人,是第二帝国的将官,军衔为中将,是个皮糙肉厚的圣恩者,很能挨打。他被军校的高年级生霸凌过,啃过泥,喝过尿。上了战场后,他先是效力帝皇利刃军团,和博萨人打过仗;又转入帝国使者,效力于圣灵元帅;在圣灵遇袭前,他又跑到圣恩麾下,在祈信之子军团工作,避开了朝晟人的斩首行动;成为圣恩者后,他婉拒了苍白炽焰军团的邀请,而是推荐当年欺凌过他的学长去就职…让这些人死在博萨、死在帝皇使者的手上,对吗?”
对的,对的。
男孩所说的,和坎沙在书里读到的完全吻合。再往后,这位逢凶化吉的将军,更是在圣恩元帅失踪后,果断代表帝国的军人,宣布投降。因为甚少参与战事,也没有在战场玩过屠杀,他被格威兰的军事法庭裁为无罪之身,得以迁往灰都康曼城,在王庭的特务部门「黑水」谋了个闲差,还在交谊会上,认识了靓丽的格威兰爱人,生了个混血的宝宝。等儿孙满膝,他功成身退,开始环游大地,重回当年的战场,写下这本自传,用以评析第二帝国的功败垂成之因,抨击愚昧而不着边际的国教,挖苦神圣而虚无缥缈的帝皇,批判特罗伦人的尚武情愫,认为将修习灵能的课程移出课表,是王庭对特罗伦人最温和的救赎。
等男孩讲完了,坎沙把传记塞回书包。他把书包抱得很紧,把头垂得很低,再开口,已无方才的风趣和意气:“抱歉,我不该怀疑你…”
“怀疑我什么?”
“我…我觉得你没读过这本书,是在应付我…”
“就是怀疑我撒谎?”
“是的,我怀疑你撒谎…”
“为什么呢?”男孩坐在坎沙的上方,依旧望着书店,隔着巴掌宽的空气,踹动了坎沙的头发,“为什么觉得我在撒谎呢?”
是啊,为什么呢?
不明白,坎沙自己也不明白。是不相信一个连名字都不清楚的小孩子,能在他履约前,读完那厚厚的传记吗?可他小时候,不是成天泡在图书馆、坐在书店,哪管名着、漫画、小说,都读了个遍吗?他应该明白,对于真正爱读书的人而言,时间、词汇量和精力,根本不成问题,可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怀疑从没撒过谎的孩子,对他讲了幼稚的谎言呢?
不知道…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他唯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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