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巅峰 (第1/5页)
当儿时的故友久别重逢,即使时间重塑了他们的相貌与嗓音,冥冥中的感觉也会告诉他们,面前的身影、耳边的声音,属于孩提时代嬉闹的人。
“不应该啊,你怎么清楚我在哪儿?”抛开手提箱后,林思行颤巍巍地摸向怀中,险些把最珍重的宝物掉进路边的灰尘里。不望身前人的他,送往天晶的视线,是仅剩的不甘,“东西,可还在我身上呢。”
“答案显而易见啊,”川流不息的车与人之间,是分不清人种的老汉子,是背负双手的使者,是嬉皮笑脸的赵无秋,“我在本源之道上,又进一步啦。我这种人啊,最难明察秋毫,所幸前两日有感而发,以新的巅峰补齐了这空档,帮我看尽世间繁华,嗯,舒坦。”
字如尖刀。林思行的眼瞳陡然缩聚,捏着天晶的手指不禁收紧,勉力笑了一嘴:“好啊,真好啊。那我…恭喜你了?”
若非两个老家伙满嘴字正腔圆的梁语,说不准,在路人的眼里,专心侃天的两个老头子,是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沐雨栉风后,分别走向了成功与失败的老对手,在这里缅怀年轻的风浪,一个伸出手,一个摇着头;一个施舍帮助,一个拒以尊严;一个驻着足怜悯自始至终的顽固,一个扶着墙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
可若对照百年前的秘史,人们就不难明白,他们的三岔路口没有成功与失败,有的只是一路无光的黑…或是明暗交错的摇曳。
只有他们知道,那是殊途同归的灯火啊。
这时候,无秋真的低了头、伸了手,向发小笑道:“思行啊,你这蔫吧的样,要给老朋友看见了,怕是不好,来,起来说话。”
“滚。”
听到久违的字眼,无秋是抱肘大笑。曾几何时,他面前弓腰驼背、颓废坐地的老头,是个脾性最直、嘴头最狠的少年,对着身为圣恩者的敌人、作为前行者的战友,张口闭口都是没带脏字的嘲讽,抓得人心挠挠,直想邦邦赏他几拳,教他怎么讲话。如今,他倒是返璞归真,说得是言简意赅,没那么刺耳讨厌,也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怎么?窝火啦?酸咯?嗯,不至于,是生气了吧?”说着,无秋的探出胳膊,在路灯的灯柱上敲了敲,指节清脆发响,“我晓得,人人都会嫉妒我,唯有你不会,再怎么说,你也清楚,没了本源,我就是一无所有,而思行啊、老林啊,你哪怕失了前行者的身份,还是早登学府的天才、颇有建树的教授啊?”
字如火针,扎得林思行恨笑:“阴阳怪气。这些年,葛老头没少疏导你啊,嗯?是的,论本源的领悟,我不如你,可我照样有机会,有你配不上的机会,我瞧不上的机会,我甩手了,我不要了,知道吗?仅凭这点,我,就比你个杀老婆、没女儿赡养的丧家之犬要——强。”
“你是说那对小娃娃?算是可怜的宝,得亏栽在你手上,否则,怕是要散遍灰土,救死扶伤咯。”
难得扳回一城,林思行仰起头,爽快地笑明了牙:“哼,你是无所不知啊。来,无秋兄,老竹子,竹子哥,摸着你的良心说,我是不是比你要强?”
“强,强啊,”赵无秋走到路灯的另一边,背靠着路灯踮了只脚,叉腰而立,眼在自嘲,嘴在笑话,“记得你四岁那年,咱妈买了只小白鹅提回家,说是养肥了再杀。咱俩都是贪嘴的主,铲泥巴掏曲蟮,还偷老农头的鱼苗,塞给它吃,指望着它快些长大,最好长肥长润了,哄娜姐拿家里的蜂糖,刷它个光亮剔透,腌它个香料满腔,吃顿南方人夸嘴的蜜汁烧鹅,欠没见过世面的同学一把。谁知道,你不争气啊,养了四个来月,咱爸还没烧水磨刀呢,你就抱着大白鹅,哭得鼻一把泪一把,说什么也不让杀,还是你爹你娘把你掰扯了开,叫娜姐守着你,好好学学从哪下刀。我是自告奋勇,让咱爸打下手,自个儿去握着那菜刀,一把歃开鹅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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