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款待 (第3/5页)

得罪人家。这种傻瓜礼仪、啊,教条,你会学、你会信吗?”

不消说,坎沙是摇摇头,表示必然不会的。接着,他放开了吃,扒完牛肋后喝碗汤解腻,再学塔都斯拿脆猪皮蘸蜂蜜,又吃了份奶冻、吞了杯奶茶。

跟着,他便听塔都斯吹嘘,听说这里的羊羔腿来自格威兰的牧场,取自最娇嫩的绵羊,在宰杀前,更要灌些葡萄酒,给羊羔细致地按摩,再出其不意地割了喉咙,放光羊血,才能取来这最棒的后腿,辅以蜜饯、料粉,放入地炉,方可锁住汁水、合入香味,端上桌来供客人享用。

听上去相当不着边际,但讲解的是塔都斯,他选择相信,因为像塔都斯这样的人,没必要、也没闲心撒谎,再说,这样昂贵的食材,才符合有钱人的身份啊。

餐后的甜点,是团成小球的香奶冰淇淋,含在嘴里,冰甜解腻。坎沙很奇怪,该是高热量的牛奶、奶油与糖制作的甜品,吃进肚里,反倒没有想象中那样齁得发慌,而是清香怡人。

这是厨艺的美妙,还是金钱的味道,又或是二者兼具,恐怕没人能解释明白。

“兄弟,你知道吗?”对着一片狼藉的餐桌,坎沙在胀圆的肚皮上拍起了小曲,忽然哼了声,“富达尔的母亲,是骑自行车接他回家的。”

“啊?他家破产了?”话刚出口,塔都斯就吐出嘴里的牙签,拍了拍脑壳,“不可能啊,那么多补偿款,买辆跑车…嗯,小汽车,不难吧?”

坎沙盯着头一次见到的水晶吊灯,眼里是朦胧的雾:“兄弟,你爸妈骑过车接送你上学…回家吗?”

塔都斯如同被噎了口鱼刺,半晌才扭过头,回了句:“没有,打我记事,就是保姆和司机轮流接我上学…”

“那你的摩托呢?”

“我初三买的。”

“胡说八道,初中你能考驾照?”

“没啊,我没考,”塔都斯勾起小指,挖着耳洞,满脸的疑惑不解,“会开就行了,要驾照干嘛?给驾校和交通局送钱啊?”

确定塔都斯真没考过驾照后,坎沙真想甩这位朋友一巴掌。往日,他可没少奇怪,这家伙怎么敢在马路上开到七十迈,还在车流间左摇右摆,这会儿,他才晓得,敢情这憨货是压根儿不懂交通规则,所以从没有遵守过,不由骂道:

“给交警送钱就行,是吧?你以后请我坐,我也不蹭你那辆破车了,妈的,你成天跟老子玩命呢。”

“什么话啊?那可是我的宝贝啊,代号“雄鹰5000”!是从邦联空运的!两秒直冲六十五迈的车,全共治区不超过五十辆,你信不信?”被人议论座驾,塔都斯不乐意了,那鼻子和嘴快扬上了天,“还老子老子,老子以后不载你了,打出租去吧!”

“行了,走吧,”坎沙抽了张餐巾纸,擤了把鼻涕,近日来的酸痛疲累,都在美食之后,随喷出鼻腔的黏液清扫一空,“下午赶课呢。”

“不急,话说,嘿,就咱们撞见的那位,你知道了不?”抹干净手和脸后,塔都斯开了瓶啤酒,凑到了朋友旁边,故作神秘地坏笑起来,“就咱们撞见的那个死人、呸,学姐、学姐…”

“早知道了,就是有瘾的那位,是吧?”

“你小子,有两手啊,从哪打听来的?”塔都斯一拍大腿,气都丧了一大截,不过那神秘的笑容,却依旧轻佻,“嗨,其实我是要说,凶手啊,找到了。”

“找到了?说说看,是哪位冤大头的爹啊?”

“别瞎猜了,哪个都不是,”塔都斯竖起指头,摇了又摇,“是咱们这里的老流氓啦,已经带着认罪书,趴在警署前认罪了,自首啦。”

“嗯…那我岂不是白挨一顿打?”

“哎呀呀,也算体验人生嘛,再说了,自首的时候,他已经嗝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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