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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背后甚至当面骂他“杂种”,他也不与人家计较。
就这样,他勉强坚持到中学二年级,一天,他终于跟外婆说:
“阿妈,我不想上学了。”
“不行,怎么说也得把中学上完。”外婆直摇头。
“我实在支持不下去了。他们都笑话我,不理睬我。”他眼泪汪汪的,快要哭出来了。
“唉,实在不想去,那就算了吧!”
其实他外婆也知道他在学校里受歧视,受委屈。反正她知道这个孩子也不是读书的材料,多读一年,少读一年,其实也没多大分别,就答应让他辍学,到她的面摊上帮着煮面条,端面条。
一晃,又过去三年。林克十八岁了。他在外婆的面摊上从下手变为上手。面摊在他的参与经营下有了起色。他在胡同口租了一间小铺面,把面摊扩大成面店。泰国雨季多雨,露天的面摊,一年中至少有三四个月开张不了;有了铺面,刮风下雨的日子也可以照常营业,到他的面店来吃面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渐渐地,有许多混熟了的顾客,就与他交上了朋友。
这些朋友中间,有一些是黑道中人。与林克关系最好的,是一个叫苏冯的青年。他比林克大五六岁,林克叫他为“大哥”,他叫林克“兄弟”。两人关系日见亲近。他常常深夜带一些人到面店来,以这里作为聚会之所,谈论一些黑道中的事情。他们都拿林克当自己人,谈论黑道上的事情,从来不背着林克。
渐渐地,林克对黑道上的事情,也感起兴趣来。有一次,苏冯对他说:“你如果肯少赚几个钱,跟我们出去走走,保证你大开眼界。”这对林克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终于有一天,他把面店扔给了外婆一个人去管,自己随着苏冯见识世界去了。
他随着苏冯先到本地的妓院、赌场、酒家去走动走动,又到大城和曼谷的娱乐场所转了一圈儿。他这才发现:世界原来有这样大,赚钱的路子原来有这样多!他又发现,不论苏冯走到什么地方,都有人殷勤招待,根本不用他花一个钱。林克傻呵呵地问他这是为什么,他耸耸肩膀,自豪地说:
“你出来混混,时间一长,你就会明白的。这个社会,现实得很:你比他们凶,他们就服你;你比他们悚,他们就欺你。”
通过苏冯的介绍,林克先后认识了许多黑道中的人物。使林克最欣慰的是:所有道儿上的朋友们,人人都跟他很亲热,绝没有一个人因为他的肤色、面形与众不同而轻视他,取笑他。他们亲切地叫他“大鼻子林克”,并不含有侮辱的意思在内。他见黑道中几乎人人都有外号,朋友们都这样喊他,他也默认了。
1968年6 月8 日晚上,那空沙旺最大的一家百货店老板德朗,关上了店门正往家走,在一个僻静的地方,突然被四个蒙面人绑架了。当夜他家里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是德朗欠下了三十万赌账,如今被扣作人质,要家里在三天之内准备好现金,三天之后送到什么地方赎人,听候通知。
德朗是一个很规矩的买卖人,从来不涉足赌场、妓院,怎么可能欠下如此巨额的赌账?是为绑票敲诈,当无疑问。因此家里人一面连连答应,一面悄悄儿向警察局报了案。
第三天,德朗家属又接到匿名电话,要求把三十万现款由一个人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发现有警察,立即撕票。
送款去的,是一个化了装的刑警队队长,另有多人在隐蔽处掩护。经过斗智斗勇,苏冯等四人当场被捕。
在审讯中,这四个人的口供倒是一致的:事先,他们在林克的面店里策划好,然后付诸行动。因此,这件绑票案,林克虽未参与其事,也是知情不举者,按律应该同罪。
其实,林克当时并没有参与策划,也还没加入他们的帮会,只是知道这件事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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