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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相逢应不识(3)
我越来越沉默。他并没有明显地骚扰我,但是,他的存在就骚扰到我。
终于,老总请我去,问:“最近工作得不顺心?”
“没有”。我想想,说。私人原因不是原因。
他点点头。我倒想他把我调去别处也好。
有了结果,是他走。
并非有人为我的烦恼伸张正义,而是他那野蛮女友某天突如神兵从天而降,直冲进办公室朝我的方向而来。我几乎要抱头鼠窜逃离案发现场的刹那,那女孩子突然在我桌前一个急转弯,直奔冯亦欢那部门的一个女同事而去,接下来的画面倒是在意料之中,撒扯,哭泣,大骂……临走,她还飞起一脚踢碎了公司入口处的一个灯箱,听说小时候是练体操的。
企划部那个女孩嘤嘤地哭泣,大家都不知道要怎样上前安慰。我更是呆在原地,猛掐虎口,不相信留下尊严的是我,心里默念着感谢上天这美丽的误会。
女孩自己辞职了,当然冯亦欢是被辞退的。
他穿着露脐装来办离职。那还只是春天而已。他肚子上一道难看的疤,像蜈蚣脚,脸上旧痕未去又添新伤。他倒真能忍。
他姿态很高地来到我桌前,说:“女朋友看得太紧,我决定还是回去原来的公司比较好。”当我是真空里长大的。
他离去后,我收到过一封电子邮件,他说,你不给我机会,我能够理解,但是你相信否,我其实是伤心的。
我抬起头呵呵笑,也许在同事眼里,我一早在冯亦欢的手里疯掉了,对,他说过,我是他的弃妇。笑完那一刻,我突然憎恨法制社会,很想纠人再捅他一刀。
他回去不久,他们便结婚了。公司里有同事参加婚礼,回来说,新娘子有种憔悴但亢奋的美,没有人提那个受辱的女孩,成者王侯败者贼。
有时夜里我会从恶梦中醒来,看微明的天边,想:冯亦欢,倒真是个好名字,怎么样都是欢喜的。
我觉得人一辈子总要遇见个把克星。不得,你幸,得之,你命。
地铁
每天上下班,要坐两个小时的地铁。
这两个小时的路程,是非常枯燥的。极少会遇见认识的人,而且,即使遇见,也不愿意与他们讲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客套寒喧那一套,我是非常不熟悉的。
如果不瞌睡,就只好一双眼睛转来转去,强迫性去发现有趣的人事物。
我最擅长的英文句子,就是报站名,我最喜欢看的自己,就是从地铁车厢的玻璃上。因为背景长时间是黑暗的,所有的人照在黑背景上,都显得两颊凹陷,清瘦无比。
当然,从地铁站一爬出来,该胖的地方,一点没瘦。
所以,常年坐地铁,心情会变得冷淡,会觉得一切都在晃动,全部是梦境。
我最近观察到,地铁司机,男的,都非常的帅。
我为这个新发现欢欣不已。要知道,平时与朋友们讨论到哪儿才能举目皆帅哥,谁也想不到会在地铁。
为了少走路,我总是选择乘坐靠近地铁出站口的第一截或最后一截车厢,于是,我可以看到每到一站,车头或车尾机厢里的司机要走出来,站到站台上,然后,看到所有的门都关好,没有夹到什么人,没有露在外面的衣服角,才会最后一个上车,这时,地铁才会轻轻启动,向前面的黑暗进发。
地铁司机也有女的,但很少,我只见过两个。
我想,选择漂亮面孔的男司机是正确的,因为,地铁由黑暗中呼啸而来,迎面看见的再是狰狞的歪瓜劣枣,那场景,光用想的,就满诡异了。
而这些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可能因为常年少见光的缘故,都有一张光洁的很白很白的脸,看上去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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