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5页)
父亲找了许多关系,于是,我有了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我的后半生不用父母再发愁了。我们有宿舍,在高速路旁边的楼里,一周才回家一趟。
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每两小时一换,坐在收费站里,伸出左手,“你好”,接住驾车人递上的钱,找钱,给票,“再见”,按钮将档杆升起,下一位。
日复一日。如果我是个脑筋活络、坐不住的人,会被这单调的工作搞疯的。每天要看见许多许多支手,不一样的手,说无数遍“你好”、“再见”,迎来送往,你以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你试试?
所以,为了不疯,我要寻出工作的乐趣。
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US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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