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部分 (第1/5页)

蓝宵露扶着知勇,就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地从众人面前离开。

端木长安笑眯眯地道:“爱妃,天色已晚,还是本太子陪你一起去吧!”他只带了寻筝一人,倒真是轻装简从,至于有没有暗卫跟着,那就不得而知了。

蓝宵露不想理他,腿长在他身上,她要不要他跟,他都会跟着。再说,今天的策划逃脱失败也就罢了,还被胡守成骗得拿刀架在脖子上,险些连累好些人一起送命。

这事已经不仅是丢人了,虽然即使她不叫丁平等人放下兵刃,在胡守成的羽箭攻势下,丁平他们最后也会支撑不住。可是人心理就是这么奇怪,因为抵抗力尽而被抓,和被人骗了,利用了被抓,虽然结果是一样,但是心里的感觉却不是一样。

何况,端木长安绝不是适逢其会,他应该早就在门外等着了,非要到她们最狼狈最孤立无援的时候才出来,不管他有什么考虑,也不管他在进行什么政治博弈,她一样不会因为自己免遭了胡守成的毒手而对他心生感激。

困住她的,是他;让她从一个商人身份到现在这样尴尬身份的,也是他。

在她的心里,对他始终都是抗拒的。

她心里很没好气,即使他爱妃两个字叫得再亲热,即使他派出的人虽然是监视和局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护,她也仍然不爽。

就好比一只鸟,原本是自由的,被人关在漂亮精致的笼子里,每天有人精心喂食,照顾有加,可是,那只小鸟难道应该感谢把它关在笼子里的人吗?

锦衣华服又怎么样,虚荣尊荣又怎么样?她只想做一个不与任何国家的国政挂钩的单纯商人。

难道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命运就该这么不由自主?总是摆脱不了男人的翻云覆雨手?棋子,挡箭牌,借口;利用,诱饵,导火线?

对不起,她蓝宵露不要传奇的人生,她无福消受。她只想做个正当商人,用自己的精力,时间,智慧,眼光,来赚取钱财,不想搅进一个个泥潭里,看着风光无比,实际冷暖自知。

知勇的家离得倒也不远,在胡府东面两里多远近,知勇赶回去时,他家老娘在邻居的照顾下已经没事了。原来知勇老娘的病,是羊癫风,没病时候若无其事,突然发病的时候就会倒地不起,口吐白沫,很是吓人。

知勇的乡邻们都知道他娘的这个病,见着发病,都会帮忙把人抬到床上去,再派个人去通知知勇。

见知勇回来,身上衣服也破了,腿上在流血,后面还跟着一堆人,那些乡邻们都很奇怪,以为是有人要找知勇麻烦,看向蓝宵露等人的目光,充满了戒备和敌意。

端木长安走在后面,寻筝更后一点,端木长安看着暮色苍苍下,远离了街市繁华的郊区菜农聚集之地,三两处房屋,几只鸡地屋边啄食,一条瘦骨嶙峋的黄狗摇着尾巴蹭到知勇身边,他对寻筝道:“很不错嘛,很美!”

寻筝不答。

蓝宵露在前面听见,冷冷一笑,道:“多有优越感的评价!”

“爱妃似乎对我颇多不满!”

“闭嘴,你爱叫谁叫谁,不许这么叫我!”蓝宵露忍了很久的不满终于爆发。

端木长安开心地笑了,道:“爱妃何必不好意思,在胡府里,你可是亲口承认过的。”

蓝宵露不再说话了,不说话不表示默认,只是无语。她不想再继续这种没有营养的话题,这只会让她更加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意。事急从权,从权不懂吗?还要究她生死关头随口说的话,这男人,有没有这么幼稚啊?

知勇忙对那些暗暗握紧了手中农具的乡人们道:“大家不要误会,这位是太子妃,她是好心人!”不知道是太过紧张,还是忘了,知勇没有提端木长安这个太子,倒是着重向乡人介绍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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