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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四十!」

……

就這麼一聲高過一聲,最後居然以八十五的巨額成交價賣出去了。么妹仔細的看過,這真的就是一幅很普通的字呀,明明她也能寫,只是字太多了,她懶得寫。

才三百二十四個字的《蘭亭集序》:「???」

不過,么妹還發現了,買下這幅字的,居然是那天教她握毛筆的老伯伯,只聽他說:「多少年了,沒見過有描摹這麼好的,雖然神不似,但形似也難得。」

連老伯伯都喜歡,看來這個《蘭亭集序》很好看?她又踮著腳尖看了看,出於好奇,看過四五遍,她甚至把全篇背誦下來,重點記住每一個字怎麼寫,晚上回家寫給媽媽看。

媽媽一定會誇她噠!

這條「街」,賣啥的都有,唯獨就是沒有賣吃的。兩小隻懷揣著兩塊錢的巨款,找了一圈,也沒發現哪兒可以買個吃的。「走,我們去逛百貨商店叭。」

胡峻生怕她們半道走丟,當然,更怕她們被人拐了去,「你們等著,我去。」

心裡也忍不住奇怪,這丫頭可真能吃,聽菲菲說她上次的三十塊,除了十塊照相,十塊給他們,剩下十塊已經快吃完了……這樣的小饞嘴,難怪黃老師要下死命令不許她吃零嘴呢,要由著她吃,什麼樣的家庭都能讓她吃垮。

想著,他就跨上自行車去了。

不過,他是帶著心事去的,因為菲菲剛告訴他,上次老頭一次性買走四幅字,是因為他覺著那字是一個叫「毛大師」的人寫的,胡峻剛開始還覺著好笑,他親眼見證是么妹一筆一划寫出來的啊。

可笑著笑著,騎了一段,他發現不對勁,世界上怎麼可能有兩個人的字一模一樣,在不認識的前提下不謀而合?也說不上哪兒不對,就是覺著不踏實。

剛開始他以為別人買她的字,是因為她寫得好看,靠這樣的字掙錢,無可厚非。

可現在,他腦海里忽然冒出一個奇怪的想法:如果別人買她的字是衝著「毛大師」的名頭去的呢?那他們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有點像……騙人?

當然,他相信,小綠真絕對沒有聲稱這字是誰誰的真跡……可他總覺著是用了毛大師的名頭。

這一刻,胡峻忽然覺著,冰棍兒不甜了,零嘴也不香了。

而留守大本營的么妹和胡菲,玩了會兒翻花繩,聽了會兒老伯伯們聊天,「四人幫」什麼的她們也不懂,只是看他們樣子非常憤慨?

么妹聽了會兒,閒著沒事,腦海里總是冒出剛才看的《蘭亭集序》,乾脆提起筆,在宣紙上寫起來。每一個字的具體位置和筆畫,她都記下來了,寫起來倒是不難,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這些字好奇怪呀!

「綠真,你寫的字好難呀,怎麼這麼多筆畫?」

可不是嘛,全都是繁體字,她們哪認識?

么妹能寫,憑的是記憶力,只要想記下來,她超人的記憶力就能發揮主觀能動性。三百二十四個字真不多,只不過筆畫多,她寫了好久好久,久到仿佛時間都停止了,額頭上出了許多許多的汗。

「呼——終於寫完啦!」

「綠真真厲害,能寫這麼多字!」

「菲菲也厲害呀,能畫那麼多的大象……」

兩小隻互吹互擂,玩了會兒,買東西的胡峻還是沒回來,么妹開始待不住了,用裝墨汁的玻璃瓶子壓住寫好的字,跑邊上跳房子去了。一個人畫幾個大格子,用腳踢著一片碎瓦片玩兒,因為菲菲的鞋子破了,不能玩這個,很容易會踢到大腳趾。

於是,從另一頭閒逛過來的龍葵,看見小桌板上的《蘭亭集序》,頓時就眼睛一亮,「小朋友,這是誰寫的?」

胡菲指指正一蹦一跳玩得開心的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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