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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不少罪。但,是时,我只觉得此君真是得天独厚,非但全看不出年纪,还有一把令人信服的好嗓音。
“老衲优罗难。若你不嫌弃,便先在此歇息一晚罢。”
老衲?我必须要忍一忍,才能吞下诧异的低呼。他明明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两鬓夹杂些许银白发丝,比夜访吸血鬼中的阿汤哥都年轻英俊,有型有格。怎么竟会是和尚?简直暴殄天物啊!我在心里不无惋惜地慨叹。
他仿佛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早些歇息罢,明日,你将会面对全然不同的世界。”
第一章
优罗难的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真是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当年,我醒来的地方,是南京栖霞山后山,时间是大明朝曦宗天佑二十八年。
优罗难在次日清晨领我下山,到山脚下的小镇采买什物。当我看见一整座悠闲小镇,满街青砖绿瓦,木楹竹扉,男耕女织时,只想找个沙坑把自己一头埋进去,永不起来。
尽管我很想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这是来到了某个影视基地,可是我还不至于迟钝到看不出舞台布景、影视道具与现实生活的差异,毕竟本人就是话剧社道具组的。要将一整个村镇的建筑新仿做旧到如此程度,决非三五七日之功,所有的细节,包括一草一木,都完全符合生活的日积月累。
一切,更接近我最不想承认的现实。我转头去看一径自若微笑的优罗难,头皮发麻,满眼惊骇。他深广的眼淡淡地注视我,轻轻颌首,似是完全知道我彷徨失措。
自父亲去世后,再未流过一滴软弱之泪的我,是夜号啕大哭一场。
我只是一个十九岁超过,二十岁未满,胸无大志,和一切同龄人一样贪生怕死、软弱自私,镇日只想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少女。我在自己的时空里有家人——虽然关系不算太亲密,有朋友、学习、生活。
只不过摔了一跤,醒来时竟回到一个湮没在历史深处的朝代里,举目无亲,寸步难行。我那只克难包袱里的东西,在这个时空里,派不上什么用处。
这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难怪那些穿越时空的小说从不描写主角们的奋斗史,三五七句话过后已经让他或她遇见金主贵人,从此逍遥快活去了。
我没那么幸运。即使三年时间过去,仍不能适应古代生活,或者永远也不会有适应的一日罢?没有抽水马桶、按摩浴缸,没有电视电话电脑,没有牙刷牙膏洗面奶,没有一切娱乐活动,只有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
我也是幸运的。好在优罗难帮助了我。他在栖霞山后结庐而居,炼药修身。他说,我同他有缘,收了我做入室弟子,传授我中医和印度古医术。遗憾的是我年纪太大,骨骼已经成型,不能修习精深高妙的武术,只能学一些瑜珈健体强身。
无论如何,有事做总是好的,至少日子过得没那么漫长。
距离我跌到古代来,已过了三个寒暑,又是一年春暖。
仲春时一日清晨,优罗难在山下雇了一辆马车,要我收拾包袱同他下山。我们乘马车离开金陵,由商道而往京城。
“师傅,为何要进京?”我着一件白色素绢玄襟的袍子,料子是优罗难替我张罗的,衣服是我自己剪裁缝制的,没有缝纫机,我的进度缓慢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三年来我只做过三套衣服,都是过年才穿穿的。其他都是在镇上买的,蔽体保暖就好,我不介意样式古旧落伍。及肩的头发绾做一个髻,以荆钗簪着,做小僮打扮。
优罗难说,我是他的弟子,无论多么落魄,也要以白色明志。这我同意,白衣穿在他身上,更形卓绝不群。即使我做了他三年的徒弟,仍不免被他儒雅澹泊宁静悠远的气质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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