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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對此表示認同,同時提醒,辯護律師堅持認為松本是和某人一起作案,某人是一位很專業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辯護律師能證實其的存在,法庭將會把案件發回警視廳重新調查。
辯護律師看向辯護席坐的曹雲,曹雲輕點頭,辯護律師終於出示了第一份證據,案發前十天,松本找過和自己公司有合作的律師評估離婚後財產的分割,並且說明是妻子有內遇的情況。律師給的答案並不樂觀。首先內遇需要證據,比如書面的保證書,比如警方筆錄,比如現場拍攝的證據。其次即使有證據,也不會影響夫妻財產的分割,松本可以要求妻子精神損失賠償,但是就這幾年庭審離婚案來看,除非是家暴和重婚,否則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賠償。即使支持,數額也不大,最多幾萬元。
這條顛覆了松本一直有的想法,他本以為法律會保護自己無過錯方,法律怎麼會支持過錯方和無過錯方同比例分割共同財產呢?
對於松本來說有個好消息,法院在判決時候會照顧無過錯方。但是這是照顧,而不是改變財產的分配。比如現金一百萬,每人五十萬,這是沒法照顧。能照顧比如說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必須考慮到過錯方的道德環境。
松本當時急了,按照他的觀念,過錯方應該淨身出戶。律師解釋,道德上是這樣的,但在法律上不是這樣,淨身出戶者更多是因為愧疚或者其他原因。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五五分割,沒有導致婚姻失敗的過錯方必須少拿財產的法律。
辯護律師問松本:「承認不承認這份證據真實性?」
松本思考很久後,無奈道:「承認。」他只有一個疑問,為什麼自己的律師會出賣自己,但是這時候問這個問題顯然沒有意義。
辯護律師轉身對陪審團和法官道:「也就是說松本早就知道井上是對的,那問題就很多了。松本和井上在海邊喝酒的原因是什麼?松本先生你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嗎?」
松本回答:「我們在商議怎麼處理這件事。」
辯護律師再問:「為什麼在警方調查案件,在法庭審理期間,你沒有沒有說明這個情況?」
松本回答:「因為我認為這種事非常丟人,我的朋友可以證明我是一個很要面子的人,所以沒有對法庭說明。對此他向法庭道歉。」松本朝法官和陪審團鞠躬。
「不急。」辯護律師讓松本先不著急道歉,問松本:「松本先生,井上先生是否有因為這件事笑話你?並且是不是因為井上的玩笑,才導致兩人出現衝突和矛盾呢?」
面對這個問題,松本有些慌張,下意識的掃視了聽審席一眼,這才回答:「不知道,我頭很疼,記不清楚,我是證人,不是被告。」
辯護律師解釋:「我在證明你在做偽證。」
松本含糊其辭:「也許我因為面子問題隱瞞了一些事,但是我認為無傷大雅。」
辯護律師笑問:「井上說了什麼讓你翻臉,是建議你們一起玩,還是認為你老婆能學到新姿勢?」
松本當場發怒:「踏媽。」
法警立刻上前攔截衝出證人席的松本。
法官警告松本和辯護律師,警告松本不要破壞法庭秩序,警告辯護律師不要挑釁。
辯護律師目的已經到達,微笑以對。
庭審到這裡就結束了,法官認為,本案還存在很多疑點,決定再次發回警視廳重新調查。一個案件兩次重新發回重新調查,是相當罕見的一件事。不是警視廳,就連法官都嗅到了奇怪的味道。辯護律師有一句話法官非常贊成,本案無論是栽贓,還是布局,其作案手段非常高明,絕非普通人能做到。
警視廳非常重視本案,將本案轉到了東唐最強的刑偵組:東唐第一搜查課。不過要全面推翻證據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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