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5页)

p;mrs。scherbatsky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由于语言不通作为助理有义务为他们夫妇随时提供翻译服务,比如预约牙医、裁缝、保姆、电工、木工等等(不远万里那是指我们白求恩大夫来为人民服务的,他好像搞反了);

6、作为助理要求手机必须全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不得以手机欠费或没电为借口而误接任何一个电话(给报销花费不?);

7、…

等等诸如此类的不平等条款密密麻麻地写了整整29条,最恐怖的是最后一行“如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必须三天内自动离职”,刚巧我正在读《乱世佳人》,思想也随大师的描写回到了上上个世纪,老外是把我当成公司员工来制定的行为准则吗?可我总觉得自己怎么就像南方庄园里的一个小黑奴啊。这到底是合约呢?还是卖身契啊!

关于此上非公司职责范围之内条款,老外给出的解释是,为了他能集中精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我必须全力协助mrs。scherbatsky做好他们家里的后勤工作以免除他有后顾之忧,看来老外是越来越狡猾了,动不动先把公司利益搁前面,相比之下我就一小卒子即使牺牲了自己也不足为惜啊,并且他以后也不用主动做恶人开除谁谁了,而是让你自己照章办事,违约了自觉点儿,乖乖走人。

这是一份违法合同,尽管老外是面带微笑地等我签字,可我怎么觉得那微笑带有是法西斯式的虚伪,也许是太看重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了,我几乎是抖着手签了这份卖身契,还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噩梦真正开始了。

“Jun,请给廖经理打电话约他明天下午2:oo准时到我家有要事商谈,同时请他帮我家找一个周六周日的洗碗工,月薪1oo元,要求必须是我厂工人。”老外趁上次提的无理要求都得到满足,今天开始变本加厉了。

廖经理也是厂里的高管之一,再加上他是个十分廉洁的好领导,有着东北人特有的正义感,在全厂都口碑相传,每天同工人同吃同住,好多事都亲力亲为,忙得一两个月才回一次在外地的家。

果真我打电话转告时,廖经理正在车间,他在电话那头就吼起来了:“咱公司都是些干体力的小伙子,哪有时间给他家洗碗去啊?再说他家标准又高,一般人也达不到啊?***,周末也就我有时间,干脆我去得了。”

廖经理完火后又赶紧说:“赵啊,我不是本地人,除了咱厂的外面认识的人也多,还真不好帮他找,要不待会儿我告行政部一声,让他们帮忙从家政公司找个钟点工得了。”

我只好答应着,完蛋了,在这个风口上如果老外知道我和他的敌人行政部贾经理有瓜葛,不会现在就三天内消失吧。

不一会儿贾经理就打来了电话,我赶紧跑到外面大厅接,还未等我开口贾经理就满腹牢骚起来了:“他家周一到周五不是有一个保姆了嘛!周末还要请个洗碗的,他两口子能有几个碗洗啊?不想洗就搁着等下周一给保姆洗嘛,还有公司去年不是给他家买了个洗碗机。太拿中国人不当人看了,一个月干八天只给一百块钱,当是美金啊?你说说给他家都换几个保姆了,哪儿还敢请啊,另外公司的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你问他一下从家政公司请个钟点工行不行?”

“贾经理,你也知道,老外两口子比较多疑,别人都不信任,就要求请咱公司的人。”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赵君,不是我说你,别惯他毛病,有些事出工作范围的就不要管他。”贾经理倒是一推了之了,我只能苦笑,两边谁也不能得罪了,贾经理是公司一高层的老婆,也是有后台背景的,看来只有把希望再次寄托到廖经理身上了。

临下班时,廖经理才打来电话说:“赵,你告诉老外咱公司那些小伙子不是干细致活儿的人,并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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