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抠门到了极点!

他不是没想过要把偷来的钱偷偷扣下一两个铜币来,然后便可以拿去买食物。但是,想象总是丰满的,可现实是残酷的,每当他下手,总会有人盯着,城里历来是埋伏着眼线的,想逃跑也根本就不可能。就连你一顺到钱袋,刚往小胡同一跑,而小胡同里马上就会上来一两个大汉上来接手,且一但发现有藏私着,轻着留下一根手指,重者按叛帮处置之一的铜刷皮来处理!···所谓铜刷皮就是烧锅热水淋在叛帮者人的身上,然后用钢刷刷皮,其状惨不忍睹。再如此残酷的酷刑下,也没有哪个真活腻了,想试试这等酷刑。而且初犯就是不给吃饭还暴打,而且下手打的那些往往是打的越惨越好,骨折断手,皮开肉绽都还算是开恩了。打断了医不好的还可以留下当乞丐去街上边爬边惨叫,以此要钱。

王瞬以前就听说三年前有个小女孩,不记得是什么原因了,反正就是被他们如此先把背用热水烫了用刚刷子刷的血肉模糊,又遇上夏季天气cháo湿闷热,过不得几rì全背就都是爬来爬去的恶蛆,密密麻麻、腥臭不堪。最后更甚至又把女娃儿的双脚齐膝斩断,服了药。以免他死了讨不到钱。最后更是变本加厉的把女娃儿右手砍了,双眼挖出,舌头被钱眼叫人用刀子伸进嘴里好一乱刺。防止他开口和人说话,以此等惨样,必会博得很多同情,多要些钱。手段之毒辣可见一般,当真是叫那小女孩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挨了年半也幸的最后感染致死才不至于继续受那绵绵苦痛。他们听的多了,也见的多了,此后再也不敢有谁藏私,饿肚子和挨打跟那小女孩全身残疾比起来,也当真是幸福了。正所谓真是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让后来留下的小孩再也不敢造次!

在说当年雷公豹见王瞬细皮嫩肉,不适合练武,这才交给了抱他下山的孙智也就是王瞬给起的钱眼。让他跟随钱眼学习练就第三只手。为帮内多捞点钱好在这乱世招兵买马,强大正义帮。

王瞬学东西也是快的惊人,六岁的这年,钱眼就开始了教习王瞬练习手上的片刀功夫,不出十天,就已经练得出神入画,比钱眼还要熟练。只要王瞬一靠近,就能轻轻松松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人家挂在身上的钱袋顺走。可比钱眼那厮还要厉害一些。但熟练过之,而老练不足。不过这个只需要多多用经验来弥补就可以了。

在练会熟练的那天,也让王瞬第一次吃了个大饱,还有肉。本以为钱那个眼啊,良心发现了,要洗心革面,改邪归正。

谁知第二天,天才有些微亮,钱眼就来到床前,把王瞬给叫了起来,叫王瞬出去行动了,王瞬当时当刻那个心情啊!还以为他改邪归正准备念经吃素了呢,诶,我呸。或许是第一次第一天行偷,王瞬从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走过,一准备要下手,不管怎么下决心,就是心虚,手抖,脚麻,有几次被人一看还差点吓的尿了裤子!但想到一个六岁的孩子就要做此等胆大心细的事。想想原是不易。就算换成成年汉子,第一次行这偷鸡摸狗的事怕也不易下手。

一天下来,直到晚间回去也一无所获!肚子早就饿的敲肚皮抗议了,拖着因饿所沉重的身子,内心忐忑的轻轻推开院门,内心自己安慰自己想着,今天一无所获,钱眼应该不会收拾我收拾的太重吧!毕竟这是第一次。万事开头难嘛。而且小爷我今天转一天了。早饿的不行了。

王瞬就这样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轻轻推开了住门,才走了几步,还没进院子就闻见了一阵烤肉的香味,王瞬鼻子忙猛吸几口,着烤肉香一闻。肚子就更饿了,嘴里那个口水啊,那个馋啊!也不想待会钱眼会怎么收拾自己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肉啊!他赶紧摇摇头,咽了口口水,心道,你小爷我他妈在外面喝风晒太阳,你却在着喝酒吃肉,还真会享受的嘛。虽然这样想着,但脚步还是虚晃着踏进了里屋,入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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