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我来到一家当铺,喊来了老板,从包里拿出一串水晶项链给他看。(作者:“这你都想好了~~强!”)老板从未看过这种透明的项链,顿时两眼发光,他平复了情绪说:“这项链值三百两银子。”
2。穿越
哇,这项链值三百两,发了,发了。我看了看老板,摸着项链说:“你看这水晶粒粒晶莹剔透,做工精致,摸起来光滑顺手,丝丝清凉,怎么说也得四百两吧。”
老板想了想说:“那好吧,就四”慢着。我阻止他说下去,又接着说到:〃这宝贝是我千里迢迢从很远的地方带来的进口货。光一路要防小偷、防强盗、防意外的保户费就需要一百两银子。再加上这东西在你们这前所未见,要是公开拍卖的话也值个上千两啊。今天是由于我事出有因急着用钱,要不然是怎么也不会卖不出的。看在我来你家店也算是个缘分的份上,给你打个折,八百两买给你怎么样?
我一口气说完,看到老板听了呆住了,又催到:“你要是真不卖那我可换一家店。”老板赶紧说:“买!买!我这就去给你拿钱。”我点了点头,心想这回我可赚翻了。(作者:“这水晶项链可价值不菲啊,你爸妈同意你带来哒?”我:“不就是条项链嘛~~我买完书后顺便再小摊上用五角钱买来的。还有三条呢。”作者:“你!!!偶对你得崇拜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般一发不可收拾。”)
我收好银票,转身离开了当铺。
在服装店里我用了二十两银子买到了价值五十两的衣服。这古代,钱就是好赚!现在我一身轻便女装,俏皮可爱、美丽动人。
现在我终于可以吃饭啦~~我流着口水以光得速度冲进一家客栈。
我刚冲进客栈后,“无敌小鼻鼻探测3号”向我发出了型号。方圆十米内出现帅哥!(“无敌小鼻鼻探测器”又三种类型。1号:食物探测器;2号:钱探测器;3号:美男探测器。至开发为止,成功率100%!)
我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一个穿黑衣服的人和一个穿白衣服的人,看起来很像黑白无常,而且从他们的感觉还不错耶。
虽然说,在现代“背后看想犯罪,正面看想自卫”的例子满大街都是。但是我绝对相信,这两个人一定不会是这样滴。
我模仿者名人的招牌动作,闭目养神起来。叮咚!我想起来了!我从包里拿出纸和笔向帅哥冲去。
两位大哥,给我签个名吧!我是你们最最忠实、最最铁杆的粉丝儿~~俗话说得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一回头不见你们,就感觉已经过了几个世纪。即使山无棱,天地合,我仍然会一直死皮赖脸的追随你们。纵然海枯了又枯,石头烂了又烂,我对你们的崇拜依旧会厚着脸皮坚持下去。老大,给签我吧!”
我一口气说完,趁着他们楞了两秒钟的时间观察他们的样子来。
一位穿着黑色的衣服,耀眼的乌黑色头发,英挺的背脊,修长的双腿,脖子间那条赤红色的链子愈射入的夕阳相接,发出“爱的光芒。”阳光折射进他的眼睛,深沉幽静的眼底一瞬间飞快的掠过一泓殷红的火花!即可便迅速沉静下来。而另一位呢?白色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而神圣的光芒,如玉的面庞和乌黑的发丝宛如一块上好的玉佩。
然后,黑衣男子轻轻扬起了嘴角,露出了比我还要厉害的邪邪微笑。
这家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专门吸人血的恶魔王子?
“你要我的签名。”恶魔不是在疑问,而是带着某种笑意的重复一遍。“嗯!”我应声道,随即把笔和纸递给他。他接过笔,迅速的写完后便交给我。
哦~~原来这位恶魔王子叫阎惺舞啊!姓阎不错,好像死神噢!有趣!
那位大哥哥呢?
“我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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