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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不住激动起来。天知道我究竟想干点儿什么才好。
金毛留下话,可以认识一下,我最好能去找他一下。在考虑到底还要不要认识一下金毛,或许我该忘掉这个不爽快的家伙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找他了。我要会一会这个让我伤心两天的家伙。
我找到金毛时他手里正拿着明天的早餐走着,我叫住了他说,我就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女孩,我们谈谈吧,他一下明白了过来,不好意地看了看手里的相思蛋糕,说我先把它拿上去。我看着他极尴尬地走掉,还真觉得有点儿意思。等金毛再出来,他的鼻梁上就多了副眼镜,这真有点儿意思,我早就说过他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我蹬实了脚上的高跟鞋,站直了身子,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我还不习惯把谈话当作战场上作战似的,所以想什么就说什么,那很像很熟悉的朋友间的谈话。只不过金毛在说话的过程中老是把他的黑色上衣翻上翻下,这动作还真让人猜不透。但我得承认,金毛既健谈又理智,到底是大三的,跟大一的就是不同。谈话结束后我说声bye撒腿就跑,完全不顾金毛正在后面盯着我呢!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全没了什么激动,浑身懒洋洋的,打着呵欠夹着书本去上课了。以后再遇见金毛咧嘴笑笑,打个招呼就完了,继续看书、睡觉、写文章……
………【第三十章 有一种爱叫成全】………
秋风瑟瑟,北方的深秋总带着一种让人感到落寞的凄凉。泛黄的树叶在秋风中飘零,校园的林荫道上铺满了这些业已走到生命尽头的落叶,大地才是它们最终的归宿,就像我和她的爱情一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我们还是分手了。
芳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忙完之后,她坚持请我吃饭,我不便推辞,只得答应了她,吃完我主动付了帐,又领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
一路*左顾右盼有说有笑,而我却在想着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
我从没想过要找女朋友,更不敢奢望找像芳那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我以为事情过去就会风平浪静,没曾想,从此以后她经常找我。长此以往,爱情的花朵在我们之间悄然绽放。日子就在我与芳的相爱中流逝,在我被确定保送上研究生后,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小房,同居了。我们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在家等我,我们过着甜蜜而又清廉的生活。芳知道我家境贫寒,所以从不乱花钱。她买的水果从来都是减价的,削了皮,切成一块块喂我吃。她是那么地爱我,爱得我除了更好地爱她之外别无选择。我爱她,就像她爱我一样用心专一。
和芳相恋三年后,芳跟家人说起了我,她的父母要求见我一面。尽管我知道贫富悬殊,尽管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他们家的富有吓了一跳,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得流光溢彩,豪华而温馨。我觉得两家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小说里的情节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见面的氛围是凝重而又沉闷的,整个过程,我都静静地听着。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芳芳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做父母的应尽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
那一天,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小屋的,整个人像被掏空了般的疼痛。是啊,我能做到吗?我做不到,我只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上有老人,还有兄弟姐妹需要我照顾,我能给芳如她父母般的关爱吗?不能!可我是真的爱她啊,因为贫穷我就不能拥有爱吗?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让我出身在穷乡僻壤的山村,为什么让我爱上芳,为什么让芳对我情有独钟。她的家庭是那样显赫,而她又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对我的爱是如此的不顾一切。为了和我在一起,芳不住好房不住宿舍,甘愿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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