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 (第2/5页)

云姑娘今日是在招入幕之宾,公开宣布谁能以诗文夺魁,就将亲自迎贵客入闱,亲手奉上珍藏多年的女儿红。可惜李大诗人已在斗诗中失手,这里再轮不到你来说话。就算是云姑娘的归宿尚有争执,也是我跟这位小哥的问题。”

李白理屈词穷,不过却不甘心看着这胡人公然欺负云依人。仗着几分酒兴挺剑一挥,意图让这胡人放手,嘴里还醉醺醺地喝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两句诗文刚吟完,他的剑已刺出两击,却都被那胡人轻松避开。那胡人不等他刺出第三剑,已伸手叼住了他的手腕,轻松将他的剑夺了下来,跟着往他脖子上一抹。一旁元丹丘与岑夫子急忙同时出手,岑夫子一爪袭向那胡人的肋下要害,咽喉也被元丹丘的剑锋抵住。不过二人却不敢发力,不仅因为那胡人的剑锋正架在李白的脖子上,还因为元岑二人的后心,也被人用刀抵住,刀锋几乎刺破了衣衫,寒意透体而入。却是先前那个丑脸汉子与另一个英俊的年轻人。

那胡人虽然擒下了李白,却没想到元丹丘与岑老夫子出手如此之快,转眼就拿住了他的要害,他的脸上微微变色,一时僵在当场。不过元丹丘和岑老夫子也不敢妄动,心中更是震骇莫名,没想到这胡人两个不起眼的随从,竟也是罕见的高手,出手之辛辣迅捷,远在中原各派剑手之上。六人除了李白浑然不知危险,其余五人皆全神贯注防备着要害,不敢有丝毫松懈。

正僵持之时,突听楼下传来一声粗豪的呵斥:“闪开!闪开!什么人敢在梦香楼闹事,活得不耐烦了?”说话间就见十几个官兵在一名参军的率领下,气势汹汹地冲上楼来。像梦香楼这样的地方,背后都有各种靠山,老鸨一见形势不妙,立马派人报官,所以立刻就有官兵赶来镇场子。就见那十几个官兵在那参军的率领下,推开众酒客来到僵持不下的六人面前,那参军正待喝骂,待看清那胡人模样,顿时一惊,赶紧屈膝拜倒:“末将曹参,拜见安大人!”

那姓安的胡人一声轻哼,从李白脖子上移开剑锋,对元丹丘和岑老夫子若无其事地笑道:“太白先生是闻名天下的诗仙和酒仙,安某哪敢冒犯?不过是跟他开个玩笑罢了。”

元丹丘见对方在性命威胁之下,依旧不失那种与生俱来的胆色和霸气、又听曹参军称他为“安大人”,心中一动,立刻想起一人,连忙收剑一揖:“原来是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安大人,贫道失敬!”

“道长多礼了。”安禄山哈哈一笑,想两个随从摆摆手:“辛丑、辛乙,不得对道长无礼!”两个随从应声收起兵刃,众人这才知道,那满脸阴鸷的灰衣丑汉叫辛丑,那始终面带微笑的英俊小生,则是叫辛乙。听名字二人像是兄弟,不过长相却是天差地别。

“你就是安禄山?失敬!失敬!”李白揉着被安禄山抓痛的手腕,眼里满是鄙夷,“难怪敢公然调戏云姑娘,原来是手握重兵,镇守平卢、范阳两府的大将军。难怪!难怪!”

安禄山哈哈一笑,不理会李白的讥讽,却转向曹参:“曹参军你来得正好,快给安某评评理。”说着一把拉过一旁的云依人,“云姑娘今日在梦香楼以诗文遴选入幕之宾,不曾想有诗仙之称的太白先生大意失手,竟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子手里。安某见猎心喜,也赋诗一首参与其会,侥幸赢下一场。没想到太白先生与元道长和这位岑老夫子,却要联手阻我好事,就在这堂堂东都洛阳,还有公理和王法吗?”

曹参军左右为难,一方是手握重兵的镇边大将,伸手皇上宠幸;一方是与玉真公主和岐玉等皇族权贵交往密切的名士,任谁一方他都得罪不起。正为难之时,突听有人朗声道:“不对!这位安大人并没有赢在下,反而是在比武中输在了本公子手中。按理我才该是云姑娘的入幕之宾!”安禄山没想到自己亮明身份后,这小子居然还敢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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