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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邪与玄鸟对视,玄鸟的眼睛比吴邪大,吴邪顿时觉得自己吃了亏。“你家主人到底是谁呢?”忍了许久,他还是憋出一句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传说中诞下契的玄鸟是商朝图腾,可为什么这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却不属于商朝?四川,殷商,吴邪想起当时与商朝并驾齐驱的文明还有一个……

“你该不会生了契后又弄了个私生子吧?”吴邪望着玄鸟,以开玩笑的口吻道。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玄鸟生私生子,自然是吴邪讲的笑话,都说这文明当时与商朝并行,哪怕是战争,两者间有所交流实属正常。

由于玄鸟迟迟未有动作,吴邪的紧张微微得到缓解,他举高火折子,望着青铜器,不禁猜想起它的前尘过往,是否有着一段什么历史?

“呼!呼!”玄鸟忽然飞起来,拍打着它的翅膀。

吴邪被吓了一跳,敢情这鸟还懂得奇袭?不过它只是飞上天,这里内空很高,至少那鸟腾空后没撞到脑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吴邪想。

漆黑安静的环境中,突然又传来另一种异响。“哗啦,哗啦。”好像有谁拖着沉重的铁链朝吴邪走来。吴邪拔出手/枪,勃朗宁的M1911A1自动手/枪,美军制式装备,来自当年留洋时认识的一位美国军人。

手/枪,杀人管用,拿来对付地下的东西,百人团的各位可谓相当不屑。比如这次张起灵下斗就只带了倒斗工具及一把黑金古刀,吴邪喝过洋墨水,偏信枪在下面也有用武之地,黑眼镜让他带把防身用的匕首,他以减负为由推辞了。

“团座,手/枪不是冲/锋/枪,不是掷弹筒,更不是迫击炮,我希望你到时候别后悔。”黑眼镜笑眯眯地说。

吴邪有后悔的时候吗?那是当然了。比如现在,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从亘古时光中走出的不止是玄鸟,还有一个身着青铜盔甲的东西。

倒不完全是青铜,借助闪烁的火光,吴邪看到对面的人影头戴爬满苔藓的青铜胄,衣服和皮甲早就烂了,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下身系了条宽一指的青铜腰带,与青铜胄一样被保存下来。不过,这些都不能使之震惊,最让吴邪震惊的是对方脸上和玄鸟脖子上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精致、古老,而又神秘的面具。

“日,白煞!”吴邪吸了口气,心道自己行了“大运”。支撑这副铠甲的其实是一个浑身长满白毛的人形生物,那毛之长,令吴邪想起了西藏狮子犬。可狮子犬多可爱,这东西多恐怖,谁会让对面的玩意做宠物?吴邪举枪的手颤抖着,他居然在没有张起灵为伴的情况下遇见了粽子,还是头一次见粽子,一只几千年前的粽子。

“为什么三叔第一次见粽子,粽子只有几十年历史,二叔第一次也不过百年,我一出手便是数千年呢?”吴邪苦笑着自嘲,往后退去。

“哗啦……哗啦……”声音越来越近。

吴邪不禁往天空瞥了一眼,好似期望玄鸟下来将他叼走,然而玄鸟不会回应他的期望,他怎么就肯定玄鸟一定不吃荤呢?

半秒钟后,吴邪转身,拔腿便跑。这一跑,那个白色的长毛粽子也跟着跑起来,速度几乎是他的两倍。吴邪急了,听着身后步步紧逼的声音,侧过身体放了一枪,然后继续跑。但是他终究跑不过粽子,子弹有限,慌乱中连放数枪后,粽子抓住他的肩膀,一阵剧痛传来,手/枪落地,纵使已经拿出新子弹也是白搭。

“完了。”吴邪想,“竟然这么轻易的做了粽子的盘中餐?早知道的话,在张起灵面前逞什么威风啊。”

吴邪这位世家子弟,目前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吴三省本意将他送来磨练,料想以吴家现在的地位,张起灵一开始应该不敢让自己的侄子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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