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5页)
造个机会给你们而已。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余正风微笑着说:“安小姐,能把手机号码留给我吗?”
安璃还没回答,美妮已经抢着说:“当然可以,我就代劳写给你,还有她家的地址。”她飞快地写着,安璃想拦也拦不住。
余正风拿到纸条,仔细看了一遍后放进口袋,礼貌地说:“那我就不打搅几位了,下次我请客再聚。”他看看安璃,温柔地说:“安小姐,我再打电话给你。再见。”
美妮目送他背影离开,啧啧赞叹:“这个余正风外在条件不错,等我打探一下他是何方神圣。”
她一转头,看到雷文轩两道不善的眼光,心里一动:难道他也是真心喜欢安璃?
趁安璃走开的时候,雷文轩冷冷地问美妮:“庄小姐,刚才为什么那么积极地向姓余的推销好朋友?你有问过安璃的意见吗?”
美妮摆出一个无辜的表情说:“我觉得余先生挺不错啊!虽然我们并不十分了解他,但看得出他很有风度,很有品味,还很真诚,应该是一位事业成功人士。最主要的是,他表现出想追求安璃的决心。既然有这么好条件的男孩子,为什么不给他们制造机会呢?”
“可是,只见过一两次面,怎能断定他是不是好人?”
“人与人之间都需要沟通相处才能认识清楚对方的为人品格,所以才要给机会他们。咦,看来你好象很不喜欢余先生,为什么?”
“我只是觉得安璃太单纯,不想她被人骗。”雷文轩在为自己的反常行为辩护。
“原来只是这样。刚才我见你那么紧张安璃是不是与别人交往的事情,还以为你喜欢上她呢。毕竟只有恋爱中的男人,才会特别傻,特别容易吃醋。”美妮一针见血。
雷文轩连忙否认:“哪有!我早说过,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只是好朋友。”
“那就最好。在银行工作是很枯燥无味的,朋友圈子也小,现在安璃有机会结识到了余先生,我们作为好朋友,应该替她高兴才对。”
“当然。”雷文轩口中答话,一边吃东西,却完全不知什么味道。
从餐厅回来一直到睡在床上,雷文轩都心神不定。他一直都在想着,自己为什么那么反对安璃去交男朋友,为什么不喜欢余正风。
其实美妮说得对,安璃是自己的好朋友,如果她有个真心爱她的男朋友,而这个男朋友人选条件也不错,那他应该高兴才对,但为什么他很不开心?
美妮也说,她以为自己爱上了安璃,因为只有恋爱中的男人,会特别傻,特别容易吃醋。安璃虽然是很不错的女孩子,但她既不是长头发也没有女人味,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自己怎么会爱上她呢?
错觉,一定是错觉。
因为她对自己好,关心自己,在自己彷徨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所以才对她有点好感,才有特别依赖的感觉。就象一个小孩子,喜欢大人只对自己一个人好,不喜欢看到大人也对其他小朋友好一样,所以自己才讨厌余正风。
没错,一定是这样。
他点点头,为自己似乎找到了答案而高兴: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
月初是营业部最忙的时候,做报表、打印帐单、核对数据、总结工作等等,一大堆事情令大家都忙个不停。除此之外,还要进行业务技能考核。所谓业务技能,主要有几项基本的项目:手工点钞、中英文打字、打计算器和手工计息,这些都是营业部里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比如说手工计息,现在的存单开立结清等业务都由电脑自动计算而成,这项考核就是要求员工自行计算出应付给客户的利息,而手工点钞就是要员工不能依靠点钞机,而纯以双手清点钞票。
安璃十分认真地去学习这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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