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页)

其实我的整个大学都是在碌碌无为中度过的,四年弹指一挥间,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只有那次经历,时常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所以对那次的唯一收获还一直好好保存着,做个纪念,听他提出来,我便说道:“爪子我好好保存着呢,经常拿出来看,每当看到它便回忆起我们那段时光,虽然惊险却也刺激,我对这次寻找夜明珠也充满了期待。”

听到我的话,孙金元一连叫了几个好,说:“明天你带着爪子,我们一起去找仙瑶,把她的那块玉借来,我们就可以出发了,至于仙瑶,就不要告诉她这事,到时候一并给她解了毒就是,省得她担心。”

我听得云里雾里,问道:“这爪子和玉到底有什么用?”

孙金元笑而不答,说:“先容我卖个关子,到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

无奈,我只好回家去找到爪子,跟家人打个招呼说是到外地联络一个工作,随便收拾了一下,傍晚时分到宾馆与早就准备好的孙金元汇合。

王仙瑶家在江西省吉安市,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孙金元曾去过几次,但她成家后住哪我们就不知道了。

我们乘夜里十点的车坐到凌晨五六点钟,下车后随便找地方吃了早饭打发下时间,然后直奔记忆中的古玩店,希望岁月没有将它埋没。

天街步行街,一转角,眼前出现一间古色古香的铺子,三个有些年头的烫金大字高悬檐下,“书古斋”幸亏还在。

这个时候的古玩店很冷清,一个客人也没有,深邃的房间尽头的柜台上,一个妇人在玩电脑,虽然没有了年轻女人的那种俏丽,却也依旧风姿弄人,魅感十足。店内简约而不失高雅,尊贵而不忘低调,走在一尘不染的实木地板上,身处各式各样的古玩古器中,仿佛能嗅到一种远古的气息,很特别的感觉。

看到我们进来,那妇人忙站起来,露出久违了的笑容,从她两颊上深深的酒窝中,我认出了此人就是王仙瑶!

还没等她开口,我和孙金元就异口同声地叫出她的名字。王仙瑶疑惑地看了我们半分钟,才惊讶地喊道:“白云山!孙金元!原来是你们!”

王仙瑶还是像以前那么热情,跑上来给了我们一人一个亲密的拥抱,然后死活拉着我们去喝咖啡聊天。

在巴贝拉西餐厅包厢内,我们畅叙离情。过后切入正题,结果王仙瑶和我们一样,对那段峡谷之行记忆比较深刻,那块玉则一直没离开过身体,当场就拿给我们看,还说已经摸清楚了这块玉的来历。

王仙瑶说:“这玉名叫闻香玉,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香味,戴在身上无需用香水便可以幽香怡人。而且有这玩意儿喝咖啡都是多余的,它的香味特别提神,以至于失眠的时候我都不敢把它放在屋里。还有一个作用说出来你们别说我迷信,这玩意儿还能辟邪,一般的小鬼拿它没办法。其实这块闻香玉也是见过大世面的,讲给你们听你们也许不相信,这是前南派盗墓头子通天鼠的镇派之宝,所以那个骷髅张维智戴着它,并非像我们先前以为的只是起着装饰的作用,或许有其他特殊意义。”

孙金元乐呵呵地听着,等王仙瑶说完才说:“原来这些你都知道,那我也不必隐瞒什么了,我们这次来正是想借你这块闻香玉一用。”

王仙瑶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我们俩,表情严肃地说:“你们是不是又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这可不行!”

孙金元淡定地道:“盗墓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接着话有点郁闷地说:“什么叫又要做啊,听起来好像我们是惯犯似的,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坏事,那么多金银财宝长埋地下你看着不心疼啊,我们把它们拿出来重新吸收日月之光华这也算是行善积德了。”

王仙瑶说:“你这盗墓的还有理似的,说吧,倒哪里的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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