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4/5页)
了实情,没有模棱两可的意思,不借用礼义的名义来掩饰,这是个庸俗的人,而不个君子。儒者说孔子周游列国想接受聘请没有成功,担心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能推行,这违背了孔子的真情实意。
【原文】
28·57公山弗扰以费畔(1),召,子欲往。子路曰:“末如也已(2),何必公山氏之之也(3)。”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4)?如用我,吾其为东周乎(5)!”为东周,欲行道也。公山、佛肸俱畔者,行道于公山,求食于佛肸,孔子之言无定趋也(6)。言无定趋,则行无常务矣(7)。周流不用,岂独有以乎(8)?
【注释】
(1)公山弗扰:字子泄,又叫公山不狃(ni(扭)。春秋时鲁国大夫季孙氏家臣,费邑宰。公元前502年,他与阳货共谋反叛季氏,失败后逃往齐国。
(2)末:无,没有。如:往,到。
(3)之:前一个“之”是语助词,后一个“之”作“往”讲。
(4)徒:徒然。
(5)以上事参见《论语·阳货》。
(6)趋:趋向,方向。这里作准则讲。
(7)务:追求,目标。
(8)以:缘故,原因。
【译文】
公山弗扰在费邑反叛季氏,招聘孔子,孔子想去。子路说:“没有去的地方算了,何必去公山氏那里。”孔子说:“招聘我去,难道是平白无故的吗?如果用我,我要在东方推行周朝的政治!”在东方推行周朝的政治,就是想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公山、佛肸都是叛乱的人,在公山那里想推行政治主张,在佛肸那里只想找饭吃,孔子的话没有一定准则。说话没有一定准则,那么行为就会没有固定的目标。孔子周游列国不被重用,难道不是有原因的吗?
【原文】
28·58阳货欲见之(1),不见;呼之仕,不仕,何其清也!公山、佛肸召之,欲往,何其浊也!公山不扰与阳虎俱畔,执季桓子(2),二人同恶(3),呼召礼等,独对公山,不见阳虎,岂公山尚可,阳虎不可乎?子路难公山之名(4),孔子宜解以尚及佛肸未甚恶之状也。
【注释】
(1)阳货:名虎,字货。春秋时鲁国季孙氏家臣,掌握着季孙氏的家政。后来与公山弗扰共谋杀害季桓子,失败后逃往齐国。据《论语·阳货》记载:阳货想见孔子,孔子不肯去,就送给他一头小猪,迫使孔子回拜他。孔子故意选择阳货不在家时去回拜,在路上碰见了阳货。阳货招呼他,劝他出来做官,孔子当时表示愿意(但后来没有去)。
(2)公山不扰:即公山弗扰。执:捉拿,逮捕。这里是拘禁,扣押的意思。季桓子:季孙斯,春秋时鲁国大夫,掌握着鲁国大权。以上两事分别参见《左传·定公五年》、《左传·定公八年》。
(3)同恶:疑“恶同”之误倒。下文“礼等”与之对文,可证。
(4)名:章录杨校宋本作“召”,可从。
【译文】
阳货想见孔子,孔子不见;想喊孔子做官,孔子不做,何等清高啊!公山、佛肸招聘孔子,孔子却想去,又何等污浊啊!公山弗扰和阳虎一起背叛季孙氏,囚禁了季桓子,两人罪恶一样,召请孔子的礼节相同,孔子只见公山,不见阳虎,难道公山还能合作,阳虎不能吗?那么子路反对公山的招聘,孔子就应该用公山比佛肸强,不太坏,来作辩解。
非韩篇第二九
【题解】
本篇王充指责了韩非“明法尚功”的思想,所以把篇名称作“非韩”。
韩非主张“明法尚功”,强调“耕战”,于是非儒,把儒生比成蛀虫。
王充认为,法度固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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