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部分 (第2/5页)
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为什么对这个女人的兴趣这么大?是不是因为自己好久都没有找女人的关系,也许,他可以试一试在吃了她后,再去找一些其他的女人来。
“唔,不……要……不要。”静知没想到这个男人又对她动手动脚,她气得七窃生烟,可是,无论她如何挣扎,这个男人就是不依不饶,莫非,她要失身给这个男人不成。
“住……手,汤斯翰,你信不信我咬死你。”女人推开他,花容失色地冲着他大嚷。
“怎么?刚才那股子烂劲去了哪里?跟了我,你可以不用苦巴巴经营公司,你可以穿最贵的,吃最好的,过着上等人的生活,看到了你,谁都当着一尊佛来供着,女人,不要挑战我的耐性。”
他语气温柔地劝说。
“我不稀憾。”她向来都看不起那些为了名与利出卖灵魂与肉体的女人,她更不会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如果她林静知想靠皮肉发达,也不用坚持等到今天,相信,只要她点点头,会有很多的男人愿意出钱包养她。
“汤少,难道你堂堂汤总裁想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用强的?”
这句话好熟悉,记得她也曾问过江萧,而他的回答是:“许多的强奸事件上,并不是女人没有能力反抗,女娲开天辟地之时,就造成了男人与女人最神秘为人类延续生命的武器,男人与女人那地儿发生摩擦,勾起了女人最原始的欲望,所以,男人如果想强行进行女人哪里是不太可能的,很多都是女人半推半就,事后又后悔了,这才把男人告上了法庭,起诉男人强奸。”
这是他身后检察官对案件专业性的判断,并非乱说一通,她期待着这个男人会怎么样回答呢?
“你还真别激我,我他妈最喜欢对女人用强的,尤其是那些外国女人。”男人恶狠狠地说着,‘咔嚓’一声抽出腰间的皮带,眼光凶狠向望着她。
“不。”看着他手上那条银灰色的皮带,静知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这男人会是这样的答案,与江萧的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她说出这话不过是想再次试探,没想到却激怒了他。
“你不能这样对我。”你虽然不是江萧,可是,你长着与他一样的脸孔,请你不要这样伤害我,不要带着江萧的面孔对我做出如此有侮我清白的事儿出来。
“为什么不能?”他哄也哄了,劝也劝了,这女人就是死脑筋,他汤斯翰自从到大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现在,他没那么多美国时间去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更何况,之于这个女人,他最真实的感觉就是想将她压在身上姿意承欢,把她柔美的身体弯成各种漂亮的角度任她为所欲为,她也有这样的一个潜质,做他汤斯翰的女人有什么不好?他会将她宠上天,让她被所有的女人羡慕并并嫉妒着,可是,她就是不知好歹,他清楚自己的感觉,对这个女人只是想占有,并没有涉及爱的成份在内,爱,那是一个什么玩意儿?在他汤斯翰的字典根本不用存在,曾经,他把心给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却跟一个男人跑了,他追去了加拿大,抓到那个女人,亲自用手把她卡死,让人把她的奸夫砍成了几大块丢到了那条河水是脀澈的河流里。
那是他心中的劫数,他的前妻曾唯唯,算了,不要去想那个给他戴了绿帽子的女人了。
这辈子,他都不可能再爱人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如一汪没有泉水的枯潭,从此后,他要女人向来都只顾自己的欢快感受,丝毫都不去顾忌女人的感觉,他给她们钱,而她们提供能为他带来乐趣的身体。
这个女人是他用的最多心思的一个,换成是以前,稍微被他看上的,他早就采取强硬的手段夺过来,只是,这女人性子太硬了,不让她吃一点苦头,他汤斯翰以后在商场岂不被拿得死死的。
“流氓,不准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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