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部分 (第1/5页)

“你可真够多愁善感的,看电影写了这么多歌。之前那首《想你的夜》,也是看电影后有感而发写的对吧?”

“算是吧。”

“你真行!人生如戏啊你!”

“哈哈,你就别拿我打趣了,怎么着,你喜欢这首歌?想拿去唱?”

“这首歌不是我的Style。但如果你未来发行专辑,我倒很想看到这首歌能出现在你的专辑里。在专辑介绍中,你最好也写这首歌是你看了电影有感而发写的!”

林在山无语了,他听出来了,李孝妮这是在挖苦他呢。李孝妮误以为这歌是他给曾经的她写的了。

这首《灰姑娘》,是郑钧的作品,是人家郑钧年轻时给心上人写的,是有原型的。

既然有原型,林在山肯定不能说这是他给某人写的,感情上也不对啊。

但仔细想想,李孝妮在原来那大叔心里,确实是一个不那么美丽又无比美丽的灰姑娘。

这歌要说他是给曾经的李琪琳写的,也没什么问题。

索性,就满足一下这个可爱的天后吧。

林在山痛快的讲了:“好吧,我承认了,这歌是我给你写的,这回你满意了吧。”

“你不承认也不行啊!十年前被你骗了,十年后我可不会再被你骗了。”

听李孝妮讲这些,林在山心里就像烧开水似的,咕嘟咕嘟的有股男女之情猛烈的在往上冒。

也不知道这是原来那大叔藏在心底的感情在涌动,还是现在的他被李孝妮吸引而出的一种热烈的情感。

就像李孝妮讲的,他现在想不承认都不行了,他真的喜欢上这个天后了。

“哥哥,咱们说定了啊,我这周末回去,咱们一起吃饭。我去你家找你。”

“这周末我要去录《唱作人》复赛阶段的比赛,周日可能就要住节目组安排的酒店了,整天都要排练,周一录影。”

“那等你录影完了咱们再见?我下周应该都在东海。”

“我录影完后要搬家。”

“搬家?你搬去哪啊?”

“还在华馨公寓,但换了一套大点的房子,我要做一个专业点的音乐工作室。房子都签好合同了,不出意外下周就搬了。”

“那正好啊!你搬完了,我去你家帮你贺喜啊!”

“这个……你好像不方便来。”

“为什么啊?”

“等搬家以后我就不是一个人住了。那大公寓是我和两个朋友合租的。”

“男性的朋友?”李孝妮很敏感的问着。

“女的。”

“我能问问是谁吗?”

“能啊,这有什么不能问的。其中一个是东方台的制作人,就是因为她,我才有机会参加《唱作人》这节目的。这小姑娘是个挺可爱的女孩,一个人在东海打拼,也住华馨公寓,收入不多,和我还挺有缘分的,我就叫上她和我一起合租了。我新租那房子太大,一个人住不过来,就照顾照顾这小姑娘。”

“她多大岁数啊?你叫她小姑娘。”

“应该二十五六岁吧,她才从大学毕业没几年,是鸽子的师姐,也是东艺大传媒系毕业的,刚参加工作没多久,是个新人女制作。”

“她漂亮不漂亮啊?”

“你关心她这个干嘛啊。”

“我这是在关心她吗?我是在关心你好不好。你认识她才多久啊,你就和她合租房子,你未来可是要回归歌坛的,和一个女制作人合租住同一个屋檐下,这样真的好吗?”

“现在不是过度期嘛,先凑合着吧。等未来条件好了,也真的需要考虑社会影响的时候,我再搬出去吧。”

“那另外那个人呢?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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