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首演 (第1/3页)

第114章 首演

6点从木叶出发,7点到达明川镇,开会2小时,又在城中转了1小时后,时间来到了早上十点钟。

“就用这本书为【明川书店】打开市场吧!”宁远把《洪荒》手稿交给纲手。

20万字,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了龙汉大劫,到鸿钧成圣为止。

要场面有场面,要权谋有权谋,要战争有战争,要神器有神器,要爱情,这个是真没有。

这是宁远以LV5级别的【奥术笔殿】的智慧加成写出的书,甚至写作过程中还诞生了【写作】这个新技能,也被宁远提升到了LV5,获得了一个特性:【妙笔生花】

【妙笔生花】:大幅度提升写作水平,包括:故事感染力,故事构造力,世界观构造,人物风景环境描写,人物性格塑造,矛盾重冲突塑造等等,你的故事几乎便是另一个真实存在的世界!

(好想要的能力)

毫不客气的说,这本书放在前世,如果是明清时期的人写的,甚至都可以称之为【名著】了!

这样一本书放在著作匮乏的火影世界,如果不能火,宁远当场吃S!

“这么自信?”纲手本来还想着书店开张后找自来也约稿的,没想到宁远也会写书?

不过,五岁小孩子,就算你再怎么聪明,没有足够的生活阅历,也写不出来什么感人的故事,吧?

翻开稿纸,纲手才看第一页,不对,甚至才看第一行,直接就被震撼到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满满的兴奋之感。

不过她的紧张感确实少了许多,甚至几近于消失了。

但要是被扒出来表演时敷衍了事不尊重观众,那才叫真社死。

“跳舞,不就应该在这么多人面前跳吗!”宁远故作洒脱的说道:“舞台越大,我们应该越高兴才对!”

不过,虽然他们想错了,但宁远可没有敷衍了事的心思。

他想起来小时候,一听说哪里有唱戏的,哪怕不在自己村子,赶过去要几个小时,也要过去看个热闹。

清鸥镇和明川镇虽然都是镇,但明川镇实际上是个城市,清鸥镇可是个货真价实的镇子,总人口都没有一万人!

“应该是来看热闹的吧!”宁远说道。

“我们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跳舞吗?”夕日红有些紧张了,之前她甚至都没在爸妈面前跳过舞啊!

清鸥镇这个舞蹈单子还真不是宁远找人安排的,他也没有使用幻术。

天地未判,鸿蒙初开,混沌之景?

她看稿子时,宁远已经带着水门和夕日红飞天而起,朝着清鸥镇去了。

“萝卜!”夕日红噗嗤一笑,说的倒是简单。

不仅这个商人这么想,其他的商人应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让宁远短短一早上开了八百万的单子。

毕竟,他以后肯定会是个名人,被人扒出来年轻时跳舞为生其实并不会羞耻,因为出身寒微不是耻辱。

他小时候好歹还有戏看,还有国家搞的电影下乡活动,这里的百姓有什么?

啥也没有啊!

一听说有人跳舞,可不得扎堆过来看个热闹。

之所以现在敢跳了,可能是因为顶着日向宁远的名字?

俗话说得好,戴上面具,就等于摘下了面具!

“都走到这里了,已经没办法后退了!”宁远轻声道:“你就当他们都是萝卜好了!”

按照宁远推测,应该是他在火影办公楼门口发传单,让这个商人误以为,这可能是火影想多要钱,但又不好明说,于是用这种方式暗示?

简而言之,宁远扯了猿飞日斩的大旗。

实际上他的潇洒也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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