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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妾的调研(转自网上)

妾制研究本科毕业论文(2009-08-2910:29:40)标签:杂谈分类:我的大作

引言

中国有千年的历史文明,而婚姻制度毋庸置疑是这千年文明的底盘,因家庭是自然经济的基本单元,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础而且是夫权控制下的微型帝国。丈夫掌握着基本的司法、生杀大权和财权。家庭由血亲和姻亲构成,婚姻又是血缘的法律前提,当然不排除私生子,但一个文明的社会多会想方设法将各种人和事纳入刑、礼――制定法和习惯法的管辖范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制何来文明?两性的结合、繁衍是整个时代和人类生生不竭的源头活水。既然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国家的基础,那么婚姻自然是国家的基础,婚姻制度可谓关系一个国家的存亡,正如《易•序卦》所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夫子;与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更何况皇室这个全国最大的家庭也同样需要婚姻体制的规范。我国古代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体,而在这样一个男尊女卑的泱泱帝国里,一夫一妻制得以长存无疑与妾制的补偿功能分不开。从本质上讲古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实际上是针对女性而言的,对男性来说则是多种形式的多偶制。

1古代的婚姻制度和妾制的萌生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背景,一位学者曾经说过:无论传统是什么样的,无论我们的好恶如何,也无论我们主观上如何想抛弃它,……但事实上它却是我们无法摆脱的,我们一切的一切,仍是在传统的影子下渐进的,也是在传统的基础上积累的。妾制的产生也不例外,婚姻制度沿着历史的轨迹前行,留下文明的脚印。从宏观上看,妾制的产生是私有制和宗法制的产物,同时也推进了宗法制的完备。

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随着其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如下几种形态:

1。1母系氏族社会的杂婚和血缘婚

史学家认为,从原始群向氏族过渡,大约经历了几十万年。距今大约三四万年,我国历史逐渐进入母系氏族公社时期。

《初学记》引《诗•含神雾》云:“皇帝母附宝,见大雷绕北斗,枢星光照郊野,感而孕。”《史记•补三皇本纪》记载:“炎帝神农氏,姜性。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为姓。”炎、黄均因感应而生的传说,实际是在尚不知男子在生殖中的作用时,对女性受孕的美好解释。这些传奇故事,只能说是对母系社会杂婚时代的遥远回忆和曲折反映。

原始杂婚进入血缘婚时,已排斥不同辈份的杂婚。血缘婚是以同胞兄弟和姊妹之间的结婚为基础的。在这种血缘家族制下,丈夫过着多妻生活,而妻子则过着多夫生活。血缘婚是杂婚的进一步发展,它排斥父女辈、母子辈的通婚,在群聚生活中以同胞兄弟和姊妹之间的婚姻为基础,逐步扩展开来,形成同辈血缘婚。这种同辈血缘婚,子女以男性长辈为其父,母亲则自知其各自子女,保持了母系的集群关系。这就形成在原始社会“姊妹即是妻”的血缘婚的特点。这在中国文献和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中都有大量的实例。最有名的是伏羲和女娲的神话,他们即是兄妹也是夫妻。

由杂婚进入血缘婚后对女性的生殖崇拜实际已经开始松动。《说文解字》释“姓”字为“女所生也”,把生育的功劳都归功于女子。这是因为原始人智慧未开,尚不知男子有生殖能力,只有朦胧的图腾信仰,以为女人奇异的生殖能力是和图腾或冥冥中的神有关,或者把女性生殖器予以神化,形成女性生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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