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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活动,并没有走远。
对斯科特来说,这显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机会。
只是,斯科特首先看到的不是机会,而是潜在的危险。说白了,第21舰队没有离开很有可能就是在等待第二印度洋舰队返回,因此斯科特直接杀回去的话,很有可能遭到突然打击。
结果就是,在中午之前,第二印度洋舰队就减速了。
随后,斯科特还出动了全部水上飞机,加强了搜索力度。
只是,水上飞机的搜索范围都不到三百公里,准确的说只有两百公里出头,因此也没有能够发现卓宇凡的主力编队。
可以说,两位指挥官对战场情况的了解都严重不足。
由此就造成了一个结果,即两人在做出战术部署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都不是如何找到与击败对手,而是如何避免遭到对方的突然袭击。虽然卓宇凡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他也有这方面的担忧。别的不说,主力编队一直在航母编队附近活动,就是直接的证据。如果卓宇凡放开手脚,他就不会这么保守,至少会在二十五日白天扩大搜索范围,等到夜间再退缩回去也不迟。
只是,这种局面对卓宇凡加有利。
在二十四日夜间,他也收到了消息,即李向龙指挥的第22舰队成功突袭了珀斯港,并且在二十四日的四次轰炸中,基本上瘫痪了珀斯港,使美军难以在短期内撤里澳洲,第22舰队则在夜间后撤了几百公里。重要的是,如果第21舰队在二十六日依然没有找到第二印度洋舰队,李向龙就会率领第22舰队返回,与卓宇凡一同对付斯科特,然后再返回南印度洋。
也就是说,拖下去,卓宇凡至少能保证不会遭受惨败。
当然,卓宇凡并不想错过单独击败斯科特的机会,因为这是证明他自身能力的一次关键机会。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最后的机会
原创第三百二十二章后的机会
二十五日白天,双方都在白忙活⒌原创首发'
到了下午四点左右,在后一批水上飞机到达大搜索半径处的时候,斯科特下达了转向加速的命令。
虽然此时斯科特依然不知道第21舰队在哪,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即第21舰队并没有离开,肯定在拉克沙群岛与马尔代夫群岛之间的某个地方,而且其舰载航空兵无法在夜间活动。
对斯科特来说,这是他后的机会了。
在二十五日白天,第22舰队没再轰炸珀斯,美军的侦察机也没有发现第22舰队,因此可以大致推断,第22舰队很有可能已经离开了南印度洋,说不定此时正以三十节的速度返回北印度洋呢。
也就是说,如果在二十六日天亮之前依然无法找到第21舰队,斯科特就得做出一个他一直在回避的选择。这就是,要么退回到孟买港,继续躲在港口里面,让中国海军不得不在北印度洋上保持一支规模足够大的舰队;要么南下前往南非,离开印度洋,不再与中国舰队纠缠。
虽然在斯科特看来,后者是加理想的选择,因为只要中国海军在印度洋上聚集了足够的实力,就肯定会轰炸孟买,摧毁停泊在港口里面的舰船,第二印度洋舰队甚至连发起反击的机会都没有,回到孟买就是等死。但是斯科特加清楚,这么做等于抛弃了仍然滞留在澳洲的一百多万美军,因此皇家海军司令部肯定不会让他去南非,至少不会下达正式命令,到后得由他来背黑锅。
如果能够干掉第21舰队,那就截然不同了。
到时候,就算斯科特率领舰队前往南非,也没人会指责他。至于澳洲的美军,根本就与他没有关系。
显然,关键就在这个晚上。
率先加速的依然是担任前出侦察任务的轻巡洋舰。
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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