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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雲上,每踏前一步,每每驚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著一套豆沙紅的絲裙,並不是為愛漂亮,有個朋友訂婚,下班挑件禮物,順便去一趟。

近日來必定是結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爭著結婚訂婚,恐怕是黃道吉日。結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難覓,我要是再痴心地堅持地要等第二個家明,那我就永遠嫁不出去,永遠沒有人願意娶我,永遠不會有人願意與我養育孩子,沒有人。

我該選什麼禮物呢?香港可以花錢的地方太多了,簡直不知道該把錢怎麼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見了。買一雙銀手鐲吧,上面刻他們兩人的名字——但是他們兩人叫什麼名字?得把喜帖掏出來看一看,買一雙金筆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遊覽著,像一個遊客,緊盯著櫥窗不放。

然後又人在背後輕輕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頭,看到的是那張熟悉的臉,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驚喜地看著他,這麼多人的大街上,黃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認不出來。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臉之後,忽然結巴了,靦腆的說:「對不起小姐,我老認錯人,對不起。」

「喂!」我連忙叫住他,「你沒有認錯!」

他反而呆住了,「我沒認錯?你——也叫丹薇?」

「你忘記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黃昏里,人來人住,忙得昏頭昏腦,我說:「你已經把我認錯過一次,記得嗎?渡輪里,霧夜,我們喝過咖啡。」

他想起來了。他的臉慢慢的紅起來,「你——」

「你把我認錯兩次了。」我聳聳肩,「其實我不介意,你不記得了吧?」

他凝視我,以一種憐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視我,然後說:「你是這麼的象她。」

「誰?」我明快的問:「丹薇?」

他點點頭,「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實已經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許是,現在我簡直是另外一個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麼知道丹薇是什麼樣子的?」他奇問。

「陳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連我的姓也知道。」他驚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嗎?」

「要,耍,我請你,」他連忙說:「但是你是在買東西嗎?等你買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們同進銀器店,結果買了一雙燭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個酒會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雙手插在口袋裡,很自在的樣子,仿佛我們是多麼的老友,他的樣子令人舒服,就憑那一點,那天夜裡他吃醉了酒來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沒有生氣。

他永遠像個大學生,那種剛自學校出來、惶惶不知終日的大學生,隨和而溫柔,但是世界對他殘忍,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們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兩個人坐下,他叫的並不是咖啡,他叫了拔蘭地。

他說:「你胸前掛的是瑪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識地低頭頭。

「很漂亮,配你這件衣服。」

「謝謝你。」

「在什麼地方買的?」他問:「我喜歡這種半右羹的袋飾品。」

「不是我買的,我曾經一度有過一個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買回來給我的。」

「哦。」他說:「他的欣賞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離開我,跟別人結婚去了。」

「哦,對不起。」

「沒關係,這是我收他的最後一件禮物,他是一個很禮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別的禮物給我。」

「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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