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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邊這個故事不是我自己的。十四五歲的時候青「西點」雜誌,春到這個故事,原著人是方龍驥。

一篇小說如果能讓人記得十多年,必然是篇好小說,可是結局現在不流行這樣……因為念念不忘的緣故,所以重寫一遍,令故事稍微現代一點。好的小說,抄襲何妨。

開始的時候,我與莉莉在熱戀期間的尾聲。

莉莉在一間酒店做公共關係。這一行名譽不太好,是繼空中小姐、電視明星之後最吃香的工作。

我莫名其妙的認得莉莉,莫名其妙的戀愛起來,約會一次比一次忙,等到我發覺她的品性並不適合我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莉莉很美麗,打扮時髦,身裁也好,裝與妝都非常耀眼,雪白的皮膚,腮上一顆藍痣,把她帶出去,朋友們都說一眼看上去,她不知像哪一個明星。

你知道,年輕的時候,誰不喜歡有一個如此搶眼的女朋友。

後來我就覺得莉莉虛榮。沒約會就打麻將,而且打得大。賺一、兩千塊的薪水,全部花在衣服上,喜歡千方百計的搭同事的順風車,視公共汽車為畏途。

大嫂說:「莉莉幾乎永遠不看書。」

這是真的,中學畢業之後,她最偉大的知識來源是vigue雜誌。

大嫂說:「她跟你來往,不外是因為看中你的職業,中環有六十萬個白領,但有多少個年輕工程師。」

我說:「但是這個年輕工程師永遠不會自己開業,恐怕一輩子要做你們最忠誠的僕人。」

大嫂說:「做政府工是高貴的。」

家人都不喜歡莉莉。但我們仍然在一起。

人的惰性簡直不可思議,我們吵著嘴,我們鬧看意見,但我們還在一起。

有一天我的火氣真大,莉莉被我得罪了。

她說:「傑,我想把皮膚曬黑。」

「去游泳好了。」

「傑,公路車太擠。」她說。

「我們可以開車去。」我說:「我向父親借車。」

「周末人太多。」她說。

「周日下班才去。」

她說:「沙灘還是人多。」

我按捺不住:「香港市民不知道他們有個新任女皇叫莉莉,他們不懂得把沙灘讓給你專用。」

「美美她們出海去游泳,不是有快艇就是有遊艇。」

我說:「我不管美美她們是否乘勞斯萊斯上班,你是你!」

莉莉非常不悅,拂袖而去。

我看著她的背影嘆氣。美麗有什麼用呢?莉莉什麼也沒有,只有美麗與青春。莉莉也知道她只有這兩個條件,於是非常地充分利用著自己的天賦。

這一次我並沒有主動地送花道歉諸如此類,我都累了。

但是沒過幾天,莉莉卻來找我。

她的聲音一貫地嗲:「怎麼,真生氣了?好幾天都不了我。」

我說:「我在等你的氣過。」

「誰像你?小孩子!」她若無其事的說。

我嘆口氣:「怎麼樣?想出來?」

「當然,不然我打電話給你幹嗎?陪我去游泳。」

「去哪裡?」我問。

本來我想問她是不是找到遊艇出海,但是忍下來。

她有點興奮,「我有一個親戚,他替人管理泳池,在淺水灣有一間別墅,那裡有很好的泳池,主人家大半年不在香港,他可以開放讓我們去玩。」

我沉默很久。

莉莉追問:「如何?如何?」

我說:「莉莉,有很多事,是受過教育的人所不可以做的,譬如占這種小便宜。」

莉莉理直氣壯,「我們不是白去的,每個人要收三十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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