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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只有洗個澡吃碗飯的時候,便得上床,醒了又出發到辦公室,與女傭人都見不了面,專門寫字條通消息,對我們來說,最大慘事是女傭告假,只得一邊嗚咽一邊洗碗熨衣服。
老衍發誓說:「結婚有了孩子,我立刻辭職,什麼也不做,天天與小毛頭玩耍,我做夠了。」
小毛頭。啊。
我非常掃興的告訴她:「小毛頭大了還不是變成你我這樣。」
她悲哀了。
我們沉迷於糜爛的生活,樂此不疲。
書,我們也看,止於紅樓夢,永遠是同類型中最好的。
這就是我們的樂趣。
「明年五月初,我要去巴黎。」衍衍說。我很贊成。
可是她老一直擔心請不到假。
「去兩面三刀個禮拜,住格蘭酒店。」她已議定全套計劃。
象我們這些人,去十趟歐洲還是巴黎,因為什麼都有,因為巴黎美麗,紙迷金醉的藝術之都。
我們不會去到比香港更落後的地方,如今已寵壞了自己,被蚊子咬一口都大驚小怪,急忙搽幾十種藥油。我艷羨陶海亞陀這樣的歷險家,坐一隻蘆葦船在大西洋飄流一年多,證實了他的理想。還有海洋生物學家,潛入海底拍攝貝殼繁殖真相之類,當然還得擔起考古學家,科學家都是偉大可愛的。
老實說,藝術不過是人類生活中的裝飾品,說穿了打毛衣與寫小說同樣是一種消遣而已,於社會什麼貢獻呢?別告訴我文學助長心靈,誰閱讀諾貝爾全集之後會得道成仙?
我只崇拜科學家,房子一層層蓋起來,所以詩人們可以坐舒服的抽水馬桶上吟下一句詩,醫生把畫家的病看好,讓他們繼續創作,銀行電腦代了,作家可以去貸款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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