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 (第2/5页)

扭动起来,并且从嘴里再次发出更高亢的尖啸。

“啊……”

“喔喔喔,拜托你小声一点好不好!我知道你现在很爽,但也不用叫这么大声吧?耳朵差点就被你震聋了……咦,你怎么啦?”

看到她躺在地上,两眼紧闭不语,仿佛死去的模样,我吓得连忙抽出爆发后的半软龙枪,摇晃她的身体大叫道:“喂!依娃,依娃!你醒醒啊……”

我叫了几声,但她除了身体不时抽搐颤抖外,再也没有其它反应。

“不会吧,郝莲娜体力虽然差,经常被我干晕过去,可是也没这么差劲……雪特!喂,你千万别被我干死啊!”

尽管嘴里骂骂咧咧几句,但为了往后的“性福”生活着想,我马上将她抱了起来,硬把她合起来的薄翅拉开摊平,让她得以仰躺于地,这才吸了口气,右手捏住她小巧坚挺的俏鼻,左手掰开她紧闭无血色的苍白唇瓣,对她施行“呼吸还魂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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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在学院当学员时经常打混摸鱼,但只要我认定属于非常重要的课目,绝对抱持着严肃正经的心态认真学习,而野外求生训练课程中,我最重视的就是这门教导“口对口人工呼吸”的实用技巧。

只不过,刚进入喀得尔皇家军事学院第一年,我尚未开发出神手的威力,加上我对男女之间的性事又处于懵懂时期,也因此,即使我第一个实际演练的对象是同班的女性学员,我仍抱持着严肃正经的态度,按照教官指示操作。

还记得当年修习《宗教人文学》课程时,那位拥有“牧教“职衔的兼任教官曾说:“……智慧贤者—加里曼丹?卡达尔,曾说过一句充满智慧,值得我们省思探讨的至理名言:‘人饥已饥,人溺已溺。’它的意思是说,当有人陷于危难急需求助时,只要自身有能力帮忙的话,应不分性别亲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求助……”

之所以牢记这句话,全是因为在我即将迎接自己第十五个生日的前四个月,遇到了我生命当中,第一个对她产生好感的异性—某位小我两岁的贵族千金。

如同坊间常见的爱情小说里的桥段:一个没有后台背景,长相能力又不出众的傻小子,忽然喜欢上一位拥有显赫家世的千金小姐。而这个不知人情世故的傻蛋,为了能和心仪的对象在一起,便使出浑身解数,不断出奇招让女孩注意到他;接下来,这对处于青涩懵懂年龄的小俩口,就在爱神盲目摄合与见证下开始交往,偷偷摸摸谈了三个月的恋爱……

既然最常见的老桥段,那么这段纯恋的结局……当然不是那种“年轻有为的平民与家财万贯的富家女,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肥皂式欢乐喜剧。

那一年,我这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傻蛋,终于献出了处男的“清蠢”初吻!

可是这无法用语言文学形容的亲吻,却是我用命换来的。

因为当年我被身为贵族的情敌,与他找来助拳的同伙揍到昏死过去,把我“打包”丢进学院后山的“莱茵湖”之后,便和那些共犯头也不回地迅速离去。

这种行为只要明眼人都知道,他企图制造出我意外落湖的假象,借此掩饰他所犯下的罪行。若不是我的初恋女友及时赶到,并要求她的贴身奴仆跳湖救人,并且在众目睽睽下,对我施以呼吸还魂术,终于将我这条贱命从死神手中抢回来。

当年若不是她展现了不分性别亲疏,众生平等的伟大行径,那么“古奇?凡赛斯”这个名字,或许只是一名在喀得尔皇家学院里,留下入学纪录的默默无闻学员罢了。

一个不算初吻的初吻,幸运地让我捡回一条命,同时也结束这段没有发生Xing爱关系的“蠢蠢”恋情。

至于故事当中的女主角,事后听说那位告诉我“初吻事件”始末,而且交情与我还不错的奴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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