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部分 (第1/5页)

张明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郑重的给杜啸天鞠了一躬道:“我是来谢谢你的。你今天教得很对

“这么说,我打你是对的?”杜啸天玩味的笑道。

“对,非常对”。张明杰一脸感激的点点头。

杜啸天拍拍他的肩道:“好好干吧。做为一个医者,最重要的,是有一颗良善之心。”

杜啸天说完,转身走了。今天的自己,还真有些圣人的味道。

圣人不是已经下岗了吗?

张明杰回味着杜啸天的话,再抬头时,杜啸天已经走远了刁张明杰远远的叫道:“我们能做朋友吗?”

说语感出,张明杰没有听到杜啸天的母答,他甚至都没有停下脚步,这让张明杰多少有些失望。

张明杰出生于偏远的山区农村,很小就已经知道了生活的艰难。他知道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念书,所以他没日没夜的念书,希望有一天能够出人投地。

终于,他考上了大学,在全村人的资助和家里砸锅卖铁的努力下,他走出了那个小村,走进了深城这个大都市。

大都市的繁华,让张明杰眼花嘹乱。这里的女孩子,居然可以穿着露出底裤的裙子上街。他们居然的居然不是发苦的井水,而是可乐,香槟,红酒

同样是人,为什么人家能生活在厂。而自己和家人却要生活在那种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二取暖基本靠抖,治安基本靠狗”学校没有路灯的,路上没有汽车的,满大街跑的牛,马路不是水泥的,是土的,晚上出门的时候都拿着手电筒,不小心就踩着屎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做足三百六十天,吃得却还不如人家城里人养的狗好。

张明杰心里极不平衡,他发誓要过城里人的生活。他更加拼命的学习,别人去玩的时候,他在学习。别人去开房的时候,他咬着慢头在学习。他一天的生活费,还不够人家买只套套的钱,他穿在脚上的鞋,还没有人家丢掉的鞋好

就这样,他在医学院挨过了五年,他的毕业成绩,比全校第二名的要高出一大截。终于医院来要人了。每一次医院来人,学校总会严掉一些同学,但是留下的,都是他。

一开始,他认为是那些医院没眼光,没看中他这颗金子。是金子,总会发亮,他自信满满。可是学校的人越来越少,就连所以学分都不合格的人都有了着落,他却依然还在。

他愤愤的去找那些不要他的医院,终于得知,原来想要留院,是要钱的。多少?不多,十万起尖。

张明杰再一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十万?他就算回去把整个村子卖了,只拿不出十万。没医院收留,他就得圈着包袱回到种地去。除了种地,他没有任何的出路,因为他在这里学到的东西,在家乡跟本用不着。

村里的人,买不起这些动撤上百块的药片,更做不起那些卖三头肥猪做不起的”口”这些乱七八糟的检查,村里,乡里,及至县城里,也没有这些设备。那四、六、八级英语,更是笑话。

拿了全村的钱出来读书,在回去种地,张明杰做不出这样的事。哪怕是要饭,他也要留在城里。他发了疯一样的找工作,可是没人请他这肩不能挑,手不能抬的所以大学生。在一次次的失败之后,张明杰的心。渐渐的向前辈马家兄弟那样,发生了变化。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最后,他是娶了那个胸口在一巴掌护心毛的学姐,那个院长的女儿,才得以进入医院的。

在这样的家族里,张明杰没有任何的地位,所以他把自己的不满,发泄到那些病人和家属的身上,从他们的痛苦里,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点变态的快感。

杜啸天的那一巴掌,把他打回到了那个还没有出村的张明杰。那冰冷的枪口,让他的心灵得到了扦悔,他想要改过,他想要从新做一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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