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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一则招收新裁判员的广告上,有一句这样的广告词,“一种从事体育运动的不同方式”。今天,至少在职业比赛裁判这一级别上,那种不同的方式,可能已经没有什么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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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中的一个画面

在日本举行的我的世界杯决赛,关于这个话题,我已经说了很多。但是那个迷人的夜晚,肯定还有很多别的细节和别的画面会留在我的记忆里。就像我曾经说过的一样,她注定会成为我职业生涯中的惟一。我想通过一个画面来对她进行概括,我认为这样做是很有意义的。

从技术的观点来看,那无疑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如果从一个特殊的观点来看,这件小事又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让我很好地解释了裁判的执法原则。

那件事,就是埃德米尔森穿反球衣的事。

那是世界杯决赛的高潮。我当时注意到,有一位巴西球员的球衣被撕烂了,我就让他去换一件球衣。这时候从场边递过来一件,他就脱下了那件被撕烂的球衣。但是当他试图穿上新球衣的时候,他的双臂跳起了芭蕾舞。他站在那儿,令人发笑地与球衣“纠缠”着,展开了一场小小的战斗。一次,两次,他无计可施了。球衣就是不愿意被他制服,尽管他的几名队友也跑过来帮他穿。后来,他的头终于胜利地从衣领里面冒了出来。这个时候,看台上“哦”了一声,观众们也松了一口气,但是随即又变成了一阵哄堂大笑:原来衣服是穿上了,但是却是反的。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把衣服给穿对了。看台上又传来了一阵慷慨的掌声,祝贺他取得了成功,仿佛他刚刚踢进了一个精彩的倒钩球。这时世界杯决赛才得以继续。

我讲述这个小插曲,并不只是为了去回忆这件奇怪而好玩的事情,而是出于一种很认真的思考。如果我当时按照规则的字面意思去执法,那么,我应该先请那位球员到场外去换衣服,穿好了衣服再回到场内继续比赛。但是如果当时我请他出去,就相当于是对他的球队实施了处罚。在世界杯的决赛上,如果为了换一件衣服这样的事情去处罚球队,那么,我就没有通过合适的方式去理解这场比赛,我就违背了双方球队所展示出来的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当时最好的做法,就是选择浪费一点时间——即使我没有料到那次换衣服会变成一场柔韧性练习——因为如果坚决地执行规则,那么我就可能会破坏掉那个平静的局面。

跑,裁判,跑(1)

我所理解的“裁判技巧”,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赛前准备。为了尽可能好地做好一场比赛的裁判,一定要知道自己是被叫去做什么的,然后使自己处于最佳的状态,这就意味着任务、工作和注意力。

意味着,只要存在可能,就什么也不放过。

准备,自然是和跑步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裁判员在场上的90分钟时间里,就是要不停地奔跑。而今天的足球比赛,其节奏非常的快,非常的紧张,竞技程度常常会达到很高的地步。因此,为了能够以最好的状态做出判罚,一个裁判员就必须依靠自己的体能准备,去适应球场上的速度。

只要你看上一场15至20年之前的足球比赛录像,你就会明白,现在与过去相比,踢球的速度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你的第一感觉就是,录像机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因为电视中的画面就像是在放慢镜头一样。但实际上并不是在放慢镜头,而是因为现在的足球运动员,动作更快了,有时候甚至没时间去思考,而只是在重复训练的时候已经练习了无数次的动作。他们踢球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有时候他们根本没时间抬起头来传球。这几年来,人们在注意区分球衣颜色的同时,也开始十分注意区分短裤和长统袜的颜色,这是因为,现在的球员,已经开始通过这些来辨别队友和对手了。同样是这几年,为了避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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