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神机阁,派系争 (第1/3页)

林尘休养生息,闲时淬炼武技,与邻舍交谈打趣。三日转瞬而过,已到赴任之期。

这日大早。庄一毫见林尘年纪轻轻,虽有胆色聪慧,但毕竟阅历尚浅,恐不知为官门道。两人均入许多意门下,他理该尽提点之情。便早在天色刚亮,从侧门拜访“红枫居”。

刚入院子,见林尘长身而立,正在武剑习武,心想:“此子气魄甚佳,实属难得,不怪阁士看重!”。林尘见庄一毫前来,又惊又喜。停下手中刀剑,邀他入厅堂落座。

两人寒暄一阵。庄一毫说道:“林老弟,今日为官,有些许事情,你需提前知晓。我这厢与你说了。还望莫怪老哥啰嗦。”林尘说道:“哪里,老哥操劳我,我感激不尽,怎敢嫌弃啰嗦。”

庄一毫便既告知围为官门道,列如“首日赴任,需胯骑白马,缓而行之。意在告知邻里。”…等云云。林尘大感受教,万分感激。两人交谈半个时辰,庄一毫见天色渐亮,准备离去。提前恭贺林尘官路通达,早日成白衣大阁士左膀右臂。

林尘心想:“这些个官场内斗,我却不感兴趣。但许多意待我有恩。待我将恩情报尽后,拍拍屁股便走了,也大说不定。”口中却道:“同喜,同喜。”

庄一毫说道:“林老弟,既已为官,也该打扮打扮。自有一副新气象。”林尘一愕,才想起他虽脱离困境,但数日来思绪过重,忽略了外观。

如此衣着、形貌,如去赴任,岂不叫人笑掉大牙?庄一毫说道:“我夫人裁了件玉袍,你且先穿着,待来月领了俸禄,再置换新衣不迟。我夫人别的不会,但习得一手好女红,全家老小,穿身上的、踩脚底的,均出自夫人之手。”林尘一阵感动,说道:“庄老哥,改日再去拜会夫人。请代我向夫人问好。”

庄一毫哈哈大笑,两人再寒暄一阵。林尘松他出门,挥手告别。

目送庄一毫远去,林尘心想:“我混没将此事放在心上。赴任之日,确该打扮打扮。否则自己脸面不保是轻。丢了许多意脸面,恩将仇报是重。”

红枫居浴室宽敞,有一复杂机关,可喷射温热泉水,洗沐极为方便。此时天色已亮,但距赴任之时尚早。

林尘定下心神,不徐不急,有条不紊。先将旧衣褪下,洗身、沐发…

林尘此前为遮掩容貌,割下头发,沾在下巴,充当浓密胡须。如今一洗之下,自然全数褪去。他肤色白皙,刚朗不失俊逸。

再换上淡绿色玉袍,虽无甚昂贵饰物,但这番扮相,已无需饰物衬托。真可谓神俊不凡,神仙下凡,也需自愧三分。

林尘对镜一照,不住又想:“如此一来,是否太过惹眼?”转念又想,惹眼与否,管他做甚。

一切备毕,林尘大步而走,合上门掩,飞身上马。这马儿是购置“红枫居”时,前房主所赠。林尘见此马通体雪白,甚是惹眼,不曾骑出。但今日,自己将要赴任,正是“大喜日子”,何惧惹眼?

神机阁在城西、城东交接之处,离“红枫居”有十二里远。林尘胯骑白马,行上街去。

不多时。纷纷有人驻足侧目。林尘身穿官服,样貌俊朗非凡,气质更属一绝。其时正处清晨朦胧之际,初阳光线打自街上。更衬得他宛如神人。

形貌之美,可称一绝。有道人靠衣装马靠鞍。林尘稍作打扮,自远非常人可比。少年白马,意气风发。这等景象,纵是繁荣的玉城,也难相见。

玉城不失风光得意者,更不失趾高气昂者。但林尘行自街去,比风光更风光,比得意更得意,一时间,任你王侯将相,任你富甲一方,全失了色彩。

沿路十余里,不想越走越轰动。林尘还未上任,“林小土”之名便已传遍玉城。有称“玉城第一美男”“玉城第一公子”。

不知是有人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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