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争风吃醋,大打出手 (第1/2页)
姑苏山塘街,在前朝时候,是全国闻名的红灯区。
尤其是半路的“野芳浜”“半塘”一带,不知道啥时候,成了花船一条街,无数色中饿鬼趋之若鹜。
新朝龙主上台后,才被取缔。
也不知怎地,最近在花船街旧址,不知道是谁开了一家高档会所,名字正好就叫“野芳浜”。
这会所开了没多久,就拥有极高的人气。
贵是贵了些,胜在货色质量上乘,玩法花样繁多,不少欢场老饕力推。
用文雅的说法就是:“觅得百花深处泊,野芳浜里最销魂。”
通俗点就是:要想玩得嗨,得来山塘街;要想玩得爽,还是野芳浜!
这叶无欢、叶惠伦父子本就爱玩,有这样的好去处,自然不会错过。
进入这会所,必须戴上特制面具,面具里还有变声话筒。
会所原意是保护客人隐私,不料许多客人尝试过后,都喜欢上了戴面具,因为增添了不少神秘,感官上更刺.激。
因为有了面具,这两父子经常光顾,却彼此不知道对方也去过。
今天中午,两父子同时接到了会所的推送消息。
“下午有新货到,谁能独占花魁?价高者得!”
原本两父子对于这样的消息是嗤之以鼻的,当他们看到推送的花魁图片时,马上眼睛就挪不动了。
美,太美,美翻了!
到了现场,两人确实没有失望,花魁比照片更美。
花魁的扮相不似现代,很像前朝妃嫔的装扮,不过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艳。
花魁都不用说话,只是用眼睛扫一扫,在场的所有人都兴起了占有此女的心思!
花魁只得一个,究竟陪谁?
都不用现场主持再鼓噪,人群已经开始疯狂地竞价。
“我出5000!”
“我8000!”
“我出!”
……
价格很快喊到了20万,竞价的人才慢慢变少。
巧的是叶无欢和叶惠伦父子都没有放弃。
“我出22万!”
“我25万!”
“28万!”
父子俩都是势在必得,见对方攀咬的紧,都有些恼怒。
“你踏马的,我出30万!”
“30万零一千!”
“33万!”
“33万零一百!”
就这样喊价都喊出了真火,就在这时候,叶无欢接到了叶毅仁电话,老爷子让他回家。
叶无欢怕极了叶老爷子自然不敢多逗留,只是心中却有一团火,烧得胸膛要炸裂一般。
“你踏马的!”
叶无欢盯着对方的面具越看越生气,忍不住就动了手。
叶惠伦的脸上隔着面具挨了一拳,叶惠伦也不是好惹的主儿,马上还手。
一开始双方打得有来有往,叶无欢终究是年纪大了,又被酒色掏空了身体,自然不敌叶惠伦,被打得躺倒地上,竟是昏了过去。
会所的安保一开始也不阻止他们,等他们打完了才开始警告,取消了他们竞拍的资格,还有罚款十万。
叶惠伦虽然觉得晦气,还是交了钱,先行回家了。
叶无欢幽幽醒转,得知资格被取消还要罚款,自然是恨透了对面的面具男。
叶无欢越想越生气,“面具男”也越想越熟悉,但就是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直到回家看到叶惠伦的嘴脸,才恍然大悟,特么的两父子争风吃醋,老子让儿子给揍了!
“真是荒唐!老二媳妇,请家法!”
叶毅仁一时气糊涂了,还以为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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