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许万江 (第1/2页)

这是林方月的第一步小说。

她的第一部自传体小说。

说实话,她太了解自己那着实有限的能力了。刚才她又看了两章自己的小说,实在是太烂了。可是好不容易写了一万多字,坚持了好几天,她又不想放弃。还是坚持写下去吧。管它有没有读者呢,全当是练手了。

她想以后的每一章她也可以用她记忆里的人名当章节的名称。她想看看她记忆里的那些人,曾经先后出现她生命里的那些人,会以怎样的姿态出现在她的小说里。

生活本来就像一部小说嘛,每个人都是自己这部小说的主角。可是没有一个个配角的出现,也不足以支撑起一部好小说。

此刻的林方月,正趴跪着坐在卧室的大床上。这功夫,她脑海里闪现的就是他,那个她不曾见过一面却深深藏在她心灵深处的男人——许万江。

那时,林方月刚刚军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叫土门的边防派出所。那里临近朝鲜,是个朝族大妈聚集的小地方。

那是个仲夏夜的傍晚,正在床上整理床铺的林方月的手机突然响了。上面显示着一个陌生的号码。林方月想都没想利落的接起电话,蛮横的口气问到“你是谁啊?”

“你不认识我。我们以前在一个学习班学习过。”电话那头的陌生男人弱弱的回答。

“不认识给我打什么电话啊!”林方月依旧霸道的说。语气里夹杂着满满的不耐烦。

“可是我认识你啊。”男人憨憨的说。

“你叫什么名字啊?”林方月被男人无辜的语气卸掉了威风。语气柔和了下来。

“我叫许万江。”

“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林方月问。

“问了好几个战友才打听到的。”

时隔十多年了。林方月也不确切两个人最初的那通电话的全部内容了。但是她记得,那天他在电话里称她“丫头。”

他说“丫头,在学习班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

“那么多女生都比我漂亮,你干嘛喜欢我?”林方月不解的问。她知道自己那时候在学习班的十多个女兵里是最矮小最黑的,那时候她还理了个短短的毛寸头。她觉得,那么不起眼的自己,没理由被别人喜欢啊。

“我喜欢你,因为你跟别的女生不一样,你安安静静的。你有一次上黑板上写字,你的字很好看。我还记得你脸上有些小雀斑,还有一些白头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可爱。”

如今的林方月回想起那个叫许万江的男人,心里满满的都是遗憾。她怎么就错过了他?

“丫头,你知道我在干什么么?”

“不知道,你在干嘛?”

“我正坐在草地上看星星,今晚的星星真好看。”林方月好怀念那些个和他打电话聊天的日子。

她喜欢电话里他憨憨的磁性的男低音。喜欢听他叫她丫头。

“你在干嘛?”林方月还记得那个晴朗的夏日午后,吃过午饭的她又和他打起了电话。她问他在干嘛?

“我在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在那头回答。

“什么,你竟然看这种书?哈哈。”她在电话里取笑他。

“丫头你真坏,你不知道,我虽然都25了,可是有好多事儿我还不知道。”

林方月回想起这个憨憨的傻乎乎的男人,内心里是怎样的怀念和遗憾?她们的缘分那么浅,他只在她的生命中出现了几天。她甚至都无缘见他一面。她只是听他在电话里说,他带的那些军训女学员都说他长得很帅。他个子有一米八多。

多少年后,当她无意中发现一本薄薄的日记,里面记录的就是他们认识那几天的故事。故事里她亲昵的称呼他“傻大个儿。”

“而到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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