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秦桧憋屈的死 (第2/2页)
都投降金国非常不满,而且要让世人都知道秦家完了,一定要拿王文修开刀。但鉴于王文修有散官的官职,根据宋朝不杀士大夫的原则,最后定了一个王文修纵奴行凶事后隐匿,诬告他人谋反,夺人财产, 将其发配岭南。
最后给王有志定的罪名是骄横不法,与民争利。这个罪名有点滑稽,因为阜康商号本来就是民,王有志也不算正经官员。虽然罪名荒唐,但通缉令被取消了,罚没全部家产。高全的罪名居然是擅离职守,看来官家认为他是个头脑简单的武将,可以争取。
不过有意思的是,他俩的官职却保留了下来。这是吴益争取来的,自从王有志走后,吴益的公务再无寸进。他非常想念王有志在的时候,他不但天天有进项,还月月有政绩。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钱的问题。西军将领劫掠的财富,自然会收归国库。阜康商号的田地被周围的士族瓜分。吴益宣称阜康的资产大部分是他和王继先的,证据是王继先伪造的一份委托王有志代持股份合约。他俩接受了兄弟解库成为最大赢家。果然是“什么你的我的,都是老爷的!”
阜康的大部分工厂被西军焚毁,只剩下一些矿山和几个工厂的残余车间可以恢复,但吴益和王继先不会经营,也找不到能经营的人,甚至卖都没人买,因为配件也是阜康自己生产的,别人买了也无法修理。结果剩余这部分资产也陆续倒闭。
他开始越来越怀念王有志了,不过自从涧溪沟战役后,高王二人连同他们“上万人”的队伍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吴益等人到处寻找,张贴布告,劝他们回来,都没有音信。范海等人都认为高王应该是逃回澳洲了,只有王翠喜坚信王有志还会回来。
:()南宋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