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善意第三人 (第2/2页)
。”
“如果对方说是用的现金支付,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那就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你朋友就完全不用付任何的费用,把狗给拿回来了。”
“至于有没有犯罪,那就需要警方去调查后才能知道。”
金胜慢慢的口述,王静静飞快的打字,不时还停下来再问一遍。
“呼...终于搞定了,手都给我累抽筋了。”
大姑看到王静静在甩着手,忍不住说道:“你刚才为什么不把手机给金胜,让他直接发语音过去不是更方便。”
“额.......”
王静静的脑门上,垂下了三条黑线,目光有点呆滞的看着大姑。
绝杀。
大姑也没管她,转头看向金胜问道:“小胜,都知道了这个东西是自己的,那为什么还需要花钱买回来呢?”
金胜双手摊了一下说道:“法律上规定的,我有什么办法。”
“名义上,这一条法律被称之为‘善意取得制度’。”
“但是在关于‘动产’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叫做‘善意第三人’。”
“就如同刚才我所说的,A从b这里偷了东西,然后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c,但是c他是完全不知道这个东西是A偷来的。”
“因为c也付出的相应的代价,得到了这件物品,那么这个c就可以被称之为‘善意第三人’。”
“所以当b知道了这件东西在c这里,他也是没有权利要求归还的。”
“当然,这个时候c也要证明,他为了得到这件东西,具体付出了何种代价,有什么凭证之类的。”
“如果没有办法证明,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那他就有可能是同伙,或者是专门收取一些贼赃进行销赃的....等等。”
“这也是为了保障那些真正无辜的人。”
“否则,谁还敢去市场上买卖东西,万一不小心买到了贼赃,不是得财物两空了。”
“到时候真的没处说理去。”
“法律它也不是万能的,总是会有一些空子可以钻。”
“不过现在倒是好了很多,大家基本上都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来进行支付、转账之类的。”
“就连咱们老家菜市场摆摊的阿公阿婆们,都已经跟上时代了,更别说大城市里了。”
“所以,如果你们平时碰到了那种一定要求现金结算的,超过几百块以上的,那就需要注意了。”
金胜这么一解释,几人也都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了。
所以说,不管什么法律,粗粗一听,你会觉得不可思议,颠覆三观。
可一旦用生活中的东西都给你打个比方,你们就能懂了。
否则一大堆的名词,能把人给搞崩溃。
普法的意义,就在于此。
尽量用最通俗的语言,来给你解释拗口的法条。
让大部分的普通人都能知法、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