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这么头铁吗? (第2/2页)

是没办多少,一去一回的,时间全都花费在了路上。

金胜干脆在楼下吃了点东西后,这才上楼。

办公室门口,几人都在。

张琴一看到金胜,立马起身说道:“金律,浦东新区法院那边的事,我已经搞定了。”

“好,我知道了。”

金胜点了点头,准备开门进办公室。

“金律,还有个事。”

转头一看,此时张琴的脸色,有那么一点点的难看,让金胜的眉头也不由得微微皱了一下。

旁边的工位上,施磊和王宇豪也都看着金胜。

“都进来说吧!”

“好”

随着金胜的招呼,三人也都进了办公室。

“自己找位置坐。”

金胜把公文包放到旁边后,正在脱着外套。

主要律所有暖气,很暖和。

等金胜坐到椅子上后,张琴开口说道:“咱们组上个星期接手的那两个刑事案件,人身伤害的那一个已经搞定了。”

“跟负责的检察官沟通了一下,签了一个认罪认罚的具结书,也拿到了对方当事人的谅解书。”

“公诉方很给面子,直接给出了缓刑的建议。”

“委托人也很满意。”

“接下来就是去法庭上走个过场了。”

“主要还是另外一个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

“检察署那边比较强硬,坚持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有逃逸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在4至6年刑期之间,追究刑事责任。”

金胜上一次虽然看的不是很仔细,但大致上还是了解的。

这情况说的怎么有点不对呀!

心里倒是有点好奇了,哪个检察官这么头铁。

“你把卷宗再给我看看。”

张琴闻言,就把手上早就拿着的一个文件袋递给了金胜。

金胜打开看了起来。

被告人:汤毅峰,男,29岁。

2023年11月9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闵行区看守所。

2023年5月17日,晚上9点20分,天阴下雨。

被告人开车行驶时,与在道路上坐卧的郭浩南(坐卧原因不详)发生事故,致使其当场死亡,形成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因为该路段比较偏僻,没有安装摄像头。

所以,交警部门向社会发布了事故信息,征集线索。

被告人汤毅峰获悉后,于2023年5月23日,委托其父汤望杰将涉案车辆,主动送到闵行区交警队,而后潜逃。

2023年6月13日,闵行区交警队认定,汤毅峰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致使事故原因无法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浩南无责任。

2023年7月27日,治安局将汤毅峰列为上网追逃。

2023年11月9日,警方将其抓获。

其它还有一些‘尸检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司法鉴定意见书’、‘dNA个体识别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还有其它之类的东西。

看完后,金胜心里大致上差不多明白了。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应该就是发生事故后,汤毅峰逃逸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要件,还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检察署那边,应该是倾向于后者了。

这才有了4-6年的量刑建议。